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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3月23日
1.基本信息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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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基金合同,该基金的收入分配比例不低于2016年3月18日可分配利润的50%。
2.与股息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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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分红的投资者的分红将于2016年3月29日从专项基金托管账户转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股权登记日或之后申请认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该股息,在股权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该股息。
(2)对于未选择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通过光大保诚客户服务热线前往销售网点或确认分红方式(开通光大保诚网上交易的客户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修改)。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必须在2016年3月25日前办理修改手续。对于在2016年3月25日或之后申请修改股利分配方式的客户,修改后的股利分配方式将在下一次股利分配中生效。
(4)权益登记日,登记人不受理投资者转让托管、非交易转让等特殊业务的申请。
(5)根据光大保诚信用加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分红过程中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光大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7)光大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88;
(8)基金代理: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丑洲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湾宏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湾宏远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蔡襄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翔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华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田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中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杭州苏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常亮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诺亚正兴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宝商银行有限公司、贺勋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上海立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通化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金商银行有限公司、陆毅财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汇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浙江金冠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士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石开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景北正(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米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公司、郭进证券
(9)红利提示
分红引起的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的投资收益。
由于分红,基金份额的净值被调整到1元左右。受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基金投资仍可能遭受损失或基金净值仍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利润或最低收入。该基金过去的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的业绩。投资是有风险的,所以建议投资者仔细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基金管理人。
特此宣布。
光大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3日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zx/83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