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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潘:点对点贷款和股权众筹监管措施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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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表示,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正在完善监管规定,并将陆续出台对等贷款、股权众筹等配套监管措施。“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仍是金融,其优势在于技术创新。我们应该注意利用新技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然而,网络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突发性和强负外部性的特征。”
实习记者谢上海报道
3月25日上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大会在上海召开,400多名会员代表出席。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现场获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互助金协会”)首届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通过了会费标准、协会领导等事项。该协会在上海成立后,将在北京工作。
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东荣担任行长,银监会普惠金融部文海星、证监会创新业务监管部刘洁、保监会发展改革部何晓峰、蚂蚁金服董事长彭磊担任副行长。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在讲话中表示,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正在完善监管规定,将陆续出台支持点对点贷款和股权众筹的监管措施。
互助黄金协会的领导人主要来自“一线三会”
会议表决了会员费标准和协会领导的提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现场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李东荣在现场投票后担任行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温海星、中国证监会创新业务监管部副主任刘洁、中国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副主任冯晓、蚂蚁金服董事长彭磊担任副总裁;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会长褚本德担任主席,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卢树春担任秘书长。
现场投票后,协会第一届理事会董事142人,银行业机构董事30人,证券及相关机构董事12人,保险及相关机构董事6人,其他互联网金融机构董事94人;3名主管。
李东荣在现场表示,第一批发展成员单位的行业纬度基本涵盖了金融体系的主流和新兴业态。此外,为有序推进行业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将努力实现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和业务信息的统一采集和处理,逐步形成既能服务监管又能服务行业和社会的基础数据库;推行互联网金融业的规范发展。在国家财务标准委员会的指导下,互联网财务标准体系框架已经形成;积极开展网上金融统计测试,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研究标准统计体系,规划建设一个实用的网上金融统计分析测试系统。目前,第一份专题报告已分别报送监管部门和国务院。
根据互金协会现场提供的文件,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将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推进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化发展。互助金协会计划根据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特点,逐步设立专业部门和后台支持部门,同时在互联网金融的各个领域逐步设立专业委员会。
电子租赁、泛亚金融和p2p在线借贷等风险事件对互联网金融业产生了负面影响。在防范行业风险方面,互助黄金协会逐步发展了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信息共享、风险披露和风险预警等基础设施、系统和手段。协会的自律和纪律措施将在适当的时候公布。此外,由于《指导意见》赋予协会“制定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的职能,协会相应的自律规范有望在适当的时候上升到行业标准。
根据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规划,互金协会正与互联网金融机构对接,推进行业数据收集和信息共享,并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承担互联网金融统计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开发和运营。目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一期)建设已基本完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同业拆借行业风险监测预警报告。
将引入点对点贷款和股权众筹监管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在讲话中说,去年7月,经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在内的十部委联合发布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总体要求、原则和职责分工。随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上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网上支付服务的监管。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正在完善监管规则,将陆续出台对等贷款和股权众筹等配套监管措施。
潘表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打击违法、保护合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金融管理部门制定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的基本出发点。有一些基本原则要遵循。为了维护监管规则的公平性,只要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公司从事相同的金融业务,监管政策取向、业务规则和标准应当一致,不同市场主体的监管标准不应宽严分明,导致监管套利。
关于网络金融监管,潘说,要实行渗透监管,通过网络金融产品的表层形式来看业务的本质,把资金来源、中间环节和最终投资联系起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来认定业务的性质,按照业务功能和法律属性来明确监管规则。实施职能监管,根据业务性质明确监管责任,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空白,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要严格执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实现资金账户和银行间清算的透明集中运行,确保财务管理部门实现对互联网资金流的全方位监控。要建立反洗钱、反恐融资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客户,积极监控和报告可疑交易。我们应该借鉴商品市场的反倾销做法,防止亏本销售、交叉补贴、不良关联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加强投资者教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他认为,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仍然是金融,其优势在于技术创新,所以我们应该注意利用新技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然而,网络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突发性和强烈的负外部性等特征。由于互联网的特点,其风险传播范围更广,传播速度更快,溢出效应更强。
“同时,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网络金融机构缺乏风险洗礼,缺乏风险意识、合规意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缺乏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有的甚至假借‘网络金融’开展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近期发生的一系列风险事件对行业的声誉和社会形象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
互助黄金协会的会员年费可能超过1亿英镑
共有437名会员代表参加了互助黄金协会的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实际上有399人参加了会议。
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现场提供的资料,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积极吸引行业内有代表性的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将自愿加入协会。今后,协会将逐步扩大互联网金融各种形式和业务活动的覆盖面。
对于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会员,除行业惯例外,互金协会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渗透原则,组织会员单位共同制定自律规范,积极防范相应风险。
会议就会费标准进行了表决。对于营利性单位,副总裁单位为100万/年,常务董事单位为80万/年,董事兼监事单位为60万/年,普通会员为20万/年;对于非盈利单位,副总裁单位为40万/年,常务董事单位为30万/年,董事兼监事单位为20万/年,普通会员为1万/年;个人会员免费。
根据这一计算,该协会目前有431个成员单位。即使最低会费是20万英镑/年,协会每年收取的会费也将达到8620万英镑。此外,对于盈利单位,副总裁单位为100万/年,常务董事为80万/年,董事和监事单位均为60万/年。据估计,每年的会费将超过1亿元。
根据共同基金会费管理办法,新会员应在收到协会会员通知后一个月内缴纳当年会费。该协会还表示,今后将根据章程要求逐步吸收合格会员,同时建立会员退出机制。
一些加入该协会的互联网金融机构负责人承认,对于银行来说,这是负担得起的,但对于互联网金融机构来说,这确实很高,但加入该协会对平台来说意义重大。
(编者:辛;如有任何建议或线索,请联系邮箱:辛集@ 21京基)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 潘功胜: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监管办法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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