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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管产品反倾销调查做出初步裁定,并决定实施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措施。
对此,商务部贸易救济和调查局负责人表示,中方对欧盟近期在钢铁领域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表示高度关注和担忧,尽管中国企业积极合作和防御,但欧方继续使用不公平、不合理的“替代国”手段,削减高税率,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利益。
该负责人强调,欧洲钢铁困境的根源在于疲弱的经济增长,而非中国产品的影响。同时,中欧在钢铁领域有着广泛的合作,中国钢铁工业的发展将给欧盟的钢铁工业和装备制造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中国是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之一,而钢铁行业是受到双重反向调查最多的行业之一,其中无缝钢管多次受到反倾销裁决。”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任郭敬立在接受《商业日报》采访时表示,“在反倾销调查中,参照第三国价格的‘替代国’做法对中国不公平。”
“替代国”的方法是不公平的
什么是“替代国家”方法?中国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表示,中国于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但一些世贸组织成员认为中国不是市场经济,中国出口产品享有比其他市场经济国家“不公平”的价格优势。因此,在反倾销调查中经常使用参照第三国价格的“替代国”方法。
根据“替代国”法,由于不同国家的产业和资源禀赋不同,在选择“替代国”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不透明性和不公平性,许多中国产业已被征收100%以上的高反倾销税。
现在,“替代国家”的方法正面临彻底的终结。再过一个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的一些条款将到期,届时欧盟必须终止对中国的反倾销“替代国”方法。在过去的15年里,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瑞士在内的80多个世贸组织成员已经放弃了对中国采取“替代国”的做法。
事实上,针对即将结束的“替代国”做法,欧盟开始研究应对措施,以便在过渡期结束后采取新的措施保护自己的产业利益。11月9日,欧盟委员会迈出了修改立法的第一步:它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提交了修改其反倾销法律制度的提案,以履行其在议定书第15条下的义务,但仍试图确保其自身的贸易补救能力。
沈丹阳在此前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欧盟委员会提出用“市场扭曲”的概念和标准取代“非市场经济”的概念和标准,并没有从根本上废除“替代国”的做法,只是变相延续了原有做法。这种方法未能充分履行《议定书》第15条规定的义务,也不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则。中国对此感到遗憾。
无缝钢管首当其冲
在钢铁行业,无缝钢管总是首当其冲,该行业已多次遭到反倾销调查。
《国家商报》记者梳理了近年来的一些案例:2009年10月,欧盟决定对中国无缝钢管征收17.7%~39.2%的反倾销税,为期五年;2010年4月,美国决定对中国无缝钢管征收32% ~ 98%的反倾销税;2011年12月,欧盟委员会对中国不锈钢无缝钢管征收最终反倾销税,税率为48.3% ~ 71.9%;2012年10月,巴西对中国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标准为908.59美元/吨,期限为5年;2015年7月,印度对来自中国的无缝钢管进行反倾销调查;2016年1月,巴西对中国的无缝碳钢管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持续了6个月。
就在欧盟宣布对中国无缝钢管产品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之前,11月4日,墨西哥宣布将对中国无缝钢管产品的反倾销税延长五年,税率为1252美元/吨。
为什么反倾销案件频繁发生?郭敬立告诉记者,“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许多国家都面临着低就业率、政府财政赤字和沉重的债务危机。在这种情况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反倾销和反补贴成为保护国内产业的工具。就无缝钢管而言,由于国内市场相对饱和,产能相对过剩,出口是更好的选择。事实上,中国的钢铁产品给欧盟和其他国家的钢铁工业带来了好处。”
随着反倾销大旗的频频高举,中国无缝钢管产品贸易受到很大影响。郭敬立告诉记者,“中国无缝钢管产品的制造商主要是中小企业。这类企业的特点是在面临双重反诉讼时比较软弱,对国际诉讼的态度也比较消极。通常,当对方反目成仇时,对方会“轻易让步”。研究数据显示,中国无缝钢管出口增速在过去七八年间逐年放缓。”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欧盟对华无缝钢管反倾销 商务部:使用替代国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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