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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子/康宁

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决定,允许发生个案性金融风险,并按市场化大致情况进行清算。 这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提高人们的风险意识。

以往特别警惕金融风险的各级监管部门,终于在“案例金融风险”中松了口气,今后为投资者兜底的想法也一定会被打破。 否则,投资者缺乏的风险意识和少数人闭口不谈的道德风险会引起更严重的问题。

什么是“案例分析金融风险”? 正好在前几天开始流通的陆金所的2亿5千万日元坏账的信息可以成为非常好的例证。 在这种大范围的信息传播中,很多媒体和投资者不理解风险的真正含义,只知道制造大信息可能会变得模糊。

媒体是否高估了陆金所2.5亿美元的放贷风险? 我作为银行职员,一直对p2p领域的风险估计很高,但这次陆金所真的有点冤屈。 这是个案金融风险,不仅与陆金所平台的p2p产品关系不大,而且对需要承担损失的平安集团影响不大。 对此,我们需要仔细考虑两个问题。 一是坏账和陆金卖的p2p产品到底是什么关系? 二是放贷能否动摇陆金所判断风险的基础?

“从陆金所2亿坏账看个案性金融风险”

关于第一个问题,结论很简单,“陆金所2.5亿坏账”与陆金所可以购买的p2p产品无关。

最初消息来源称,遭遇坏账的不是陆金所,而是陆金所旗下的保理企业。 平安国际商业保理约4亿元的借款存在问题,其中与陕西金紫阳集团的2.5亿借款已经到期,必须启用资金池偿还投资者的利息。

这里很多人对陆金所有误解。 陆金所是一个交易平台,不仅有陆金所自己的p2p项目,还有平安集团其他企业销售的理财产品。 此外,与平安集团完全无关的企业也销售理财产品。 将这些理财产品单纯归类为“陆金所的p2p”是完全错误的,不同的产品背后的资产风险也不同。

“从陆金所2亿坏账看个案性金融风险”

此次遭遇坏账的企业是“平安国际商业保理”,尽管是陆金所旗下,但该项目并未作为理财产品直接销售。 目前被调查的新闻还不多,只能推测是金融机构间的交易资产还是平安集团自身资产的一部分。

所以,如果真的担心陆金所的风险,就回归到具体的理财产品上。 例如,陆金所的正牌p2p理财“稳定盈-安e”是个人借款,平安自身保证本利,与面向公司的保理业务完全没有关系,无法得出高风险的结论。 反过来说,从这件事上也应该知道,大型金融集团不是万能的,也有坏账。 如果你买的理财产品对接的资产被注销了,还是有赔偿的可能性的。

“从陆金所2亿坏账看个案性金融风险”

这里出现了第二个问题。 为什么觉得陆金所的风险很低呢?

证明你觉得刮了点坏风草动了陆金所的风险就高了,以前认为风险低的基础差了。 如果有人用这种愚蠢的方法评价风险,这次就算不在陆金所摔倒,这次也要在其他p2p平台上摔倒。

感觉将2.5亿元放在以往额度较低的p2p领域是前所未有的大坏账,但是放在整个金融系统来看,真的是很小的钱。 金融机构本来就有经营风险,目标是获得比赔偿更多的收入。 如果有坏账担心风险失控,最应该担心的就是银行。 已经介入了社会经济各个行业的银行领域的业务,大部分大中型企业的破产或多或少都受到了波及。 如果一家金融机构声称没有遭遇过放贷,骗子的嫌疑可能更大。

“从陆金所2亿坏账看个案性金融风险”

所以,陆金所认为风险很低,所以没有任何个体真正考察其风控系统,只重视陆金所背后平安集团家的大业不会混乱。 如果把平安保理的2.5亿元逾期项目放到平安集团银行、保险、信托等整个混业金融大盘来看,并不是什么大事件,第二还款来源、坏账处置等手段也非常多,不会像小p2p平台一样为坏账跑路。

“从陆金所2亿坏账看个案性金融风险”

总之,本文不是鼓励p2p风险低,而是高收益摆在那里,为什么风险低? 风险不是问题。 投资者没有用合理的证据判断p2p风险,听风很怕陷入雨的境地。 从允许案例金融风险发生的新定位来看,未来投资者需要对自己的决定负责。 像现在这样获得高收益会发大财,但遇到高风险会以弱者自居,威胁公司和政府兜底风险的状况越来越不被支持。

“从陆金所2亿坏账看个案性金融风险”

否则,在案例金融风险面前,如果要求公司和政府为大胆的冒险者出钱,谁来弥补谨慎投资者的利润差额呢?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从陆金所2亿坏账看个案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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