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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4月13日

1.基本信息的公布

2.筹资

注:(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投资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总数范围为0;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的金额范围为0。

(2)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计入基金财产。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第一个运营期为封闭式运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0日止(含)。

除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第一个运营期(仅封闭式运营期)外,基金的运营期包括“封闭式运营期”和“开放式运营期”,持续6个月,开放式运营期原则上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基金在非公开营运期内不会公开认购及赎回。在每个封闭式运营期结束后,基金进入开放式运营期,在此期间,认购和赎回是开放的。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封闭式运营期结束前公布开放式运营期和下一个封闭式运营期的具体时间安排。

易方达裕景添利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3日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易方达裕景添利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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