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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根据农业银行有关部门的消息,最近制定了《中国农业银行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将在国家提前确定的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分支行试点。
据农业银行内部人士介绍,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向农业银行申请的农民贷款,借款人不转移对农民住房的占有,而是以其依法有权处分的农民住房产权作为抵押物。根据《办法》,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将重点支持大型专业农户、家庭农场、农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优质农村个人客户,最高贷款额度为300万元。
2015年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对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和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的授权》。)本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草案),规定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允许在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以农民住房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早在2015年8月,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试行农村承包土地和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试点的五项主要内容:一是赋予这两项权利抵押融资功能。维护、实现和发展农民土地权益,实现两权抵押融资功能,盘活农民土地用益物权的财产属性。二是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加大贷款利率、期限、额度、担保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创新支持。三是建立抵押物处置机制。允许金融机构在保障农民承包权和基本住房权的前提下,依法以多种方式处置抵押物,完善抵押物处置措施。第四,完善配套措施。试点地区要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发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第五,加大支持和协调力度。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监管政策、保险保障等方面。,我们将增加支持和协调。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农行试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最高可贷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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