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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上市公司的业绩报告发生率很高,也有一些公司的业绩直线上升,如广博股份过渡(报价002103,买入)。然而,就在该公司表示“资金是光明的”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了一封监管信,向广电股份泼了一盆“冷水”。
3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监管函》指出,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胡志明在年度业绩快报披露前10天内购买了公司2万股股份,交易金额为67.14万元,违反了董事会高度敏感时期的交易禁令。
事实上,在胡志明购买了该公司的股票后,该公司宣布了出色的业绩。2月29日,广博股份披露,2015年业绩报告显示,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5亿元,同比增长70.32%;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8183.16万元,同比增长781.06%。
对此,广博股份表示,公司业绩有了很大改善,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并购交易的完成和文具业务的增长,带来了业绩的爆发。
但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上述人员的配偶应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公司业绩预测和业绩快报发布前10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过程之日起,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在敏感时期,公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不得买卖。
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出,作为公司董事,上述行为违反了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防止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广博股份董事敏感期交易2万股 深交所发函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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