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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土地拍卖“融合机制”的实施,南京开始加大土地流转的力度。11月15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宣布,参与土地拍卖的开发商必须使用自有资金,不得使用银行贷款、信托基金、资本市场融资、资产管理计划等来源的资金。
南京新的土地出让政策将给开发商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在南京接受《商业日报》采访的许多开发商表示,尤其是中小企业,征地压力将更大,这将导致一些中小开发商进行新一轮洗牌。
“买地”需要自有资金
11月17日,南京将举行限购后的第一次土地拍卖,开发商可谓摩拳擦掌。但在拍卖之前,南京突然发出了“新政”。
2016年11月15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收购资金来源的监管,防范房地产市场的金融风险,根据国家、省市的要求,于2016年11月15日发布了补充公告,对住宅和商住用地投标人的土地收购资金做出了相关规定。
补充公告明确要求,参与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土地收购资金(包括土地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必须是投标人自有资金,不得是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金管理计划分配、保险资金等非法资金。投标人申请参与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时,应出具土地收购资金为自有资金的承诺,并提供合规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交易完成后,开发商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供《房屋及商住用地投标保证金/交易价格来源申报表》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认证的审计报告。
同时,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将会同财政监督部门对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如经核实发现投标人的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将取消其竞争资格,已支付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土地出让合同终止,收回土地使用权,已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将被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信用体系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招标。
《国家商报》记者从南京有关部门了解到,这一政策将继续适用于未来的土地出让。
中小开发商的压力加大了
事实上,为了给南京的土地市场降温,南京之前引入了土地拍卖的“融合机制”,但在限购政策实施后,这一机制被取消了。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统计,今年前9个月,南京市土地出让金达到创纪录的1405.4亿元,表明南京市土地市场正在蓬勃发展。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在此时推出新政,无疑再次冷却了土地市场。南京房地产业专家李智在接受《商业日报》采访时表示,许多开发商通过银行贷款、信托基金、资本市场融资等方式争夺土地。“一般来说,开发商先支付定金和首付款,然后把土地拿到银行贷款。或者通过推出信托产品和资产管理项目来筹集资金,以解决剩余的土地出让金,这也是开发商敢于在土地拍卖中以较高溢价取得土地的原因。”
“南京不是唯一这样做的城市。上海之前已经率先实施,南京也在跟进。这项政策将对一些实力较强的上市房地产企业产生一定的现金流影响,但总体影响较小;对于一些中小开发商来说,压力相对较大。由于许多中小开发商财力不足,他们一般通过银行贷款获得土地购买资金。这项新政策将给这些开发商带来很大压力,甚至导致南京本地开发商进行新一轮洗牌。”房地产行业专家张建初表示。
事实确实如此。南京本地开发商英佳地产的相关负责人黄伟表示,新政将允许一些此前已报名参加第17届土地拍卖的南京本地开发商退出,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财力,这加大了获得土地的难度,退出是必然的选择。
“新政将导致南京的土地市场,这将对外国住房企业或知名住房企业有很大的优势。当地财力不足的中小开发商面临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土地市场可能大幅降温。”黄伟告诉《国家商报》记者。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南京出台土拍新政 开发商“买地”需用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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