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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马翠莲近日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隐患保险制度实施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作为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的创新实践,上海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体系已基本建立,这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成果的重要体现,具有积极的示范和引领意义。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基本确立

固有缺陷保险(idi)是指由发包人投保并经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的一种特殊的保险制度安排,它将对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的潜在缺陷而对被保险建筑物造成的损害履行赔偿义务。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对提高住宅建设工程质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具有积极作用。通过引入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为住宅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风险管控服务。与此同时,保险公司索赔服务也随之推出。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房屋质量缺陷,大多数中小业主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将提供资金和后续维修服务。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基本确立

上海保监局负责人表示,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利用商业保险优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也是保险业服务政府城市建设治理和民生的重要体现。自2012年起,上海保险业将保险机制探索纳入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体系,试点住宅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有效保障了房屋后续使用中质量缺陷带来的风险,解决了业主投诉和后续维修问题。试点期间,工程质量隐患险为全市4个住宅项目4000多户55.4万平方米的居民提供了13.9亿元的风险保障,得到了各方的高度肯定。试点以来,相关制度得到了保监会和上海市政府相关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基本确立

今年6月,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推进上海市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正式建立了住房建设项目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并在全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和浦东新区(及自贸试验区)商品房项目中全面实施,鼓励其他区县商品房项目主动投保建设项目潜在缺陷保险。为确保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上海市保监局、市金融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一步联合制定了《上海市住宅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索赔服务规范》。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基本确立

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的正式实施,标志着保险已全面融入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体系,并能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已纳入上海自贸区事后监管体系建设总体规划。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基本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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