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384字,读完约6分钟
近年来,随着股份制改革的快速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的规模迅速扩大,成为支持农业、服务县域经济的重要金融力量。同时,部分农村商业银行成立后,股权结构不合理、资金来源单一、总股本过小、股权流通渠道不畅等问题也很明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发展速度。
农村信用社改制之初,民间资本对参与农村商业银行持观望态度,优质投资者选择有限,导致农村商业银行法人股过度集中,股东行业来源单一,员工持股比例较低。根据银监部门的相关规定,农村商业银行的员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但目前大多数农村商业银行的员工持股比例不超过10%。其资本扩张主要来自于增加资本的内生利润,这受到自身经营业绩和股东意愿的限制,对于一家农村商业银行来说,在短期内做大做强只是杯水车薪。大多数农村商业银行尚未计划尝试补充外部资本,如发行二级债券、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和在证券市场融资。一些农村商业银行的总股本太小,直接限制了其投资和贷款能力,在实际业务中往往无法满足一些优质企业客户的资金需求。农村商业银行股权转让缺乏透明度,限制了股权的有效流通,容易产生不规范的交易行为和较高的股权转让成本。
毫无疑问,面对银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势在必行,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健全的股权结构,对各项业务改革进行顶层设计,进而增强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内生动力。股权分置改革可以优化现有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实现大股东之间的权力平衡和相互制约,避免公司股东过度集中带来的隐患。此外,大股东之间的博弈和制衡可以提高股东大会的活力,调动股东参与农村商业银行决策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监督管理层的尽职调查,改善农村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促进“三会”(股东会、监事会和董事会)的多元化和均衡化。与大型股份制银行相比,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仍存在较大差距。股权分置改革可以促进农村商业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登陆证券市场,丰富资本扩张渠道,优化农村商业银行资本来源,为业务结构多元化发展奠定基础。
民间资本是农村商业银行发行股份的主要对象,但其对入股农村商业银行仍有诸多顾虑。原因是民间资本担心在农村商业银行的运作中缺乏发言权。因此,农村商业银行必须通过股权结构设计改善公司治理,增强民间资本对农村商业银行的信心,保障民间资本在决策中的充分发言权。从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权集中度来看,现有的股权结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高度集中、相对集中和高度分散。在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下,大股东对经营活动的影响过大,容易造成股权结构失衡,不利于农村商业银行的长期发展。目前,有先例表明,私人大股东和省级协会在董事长任命问题上陷入僵局;在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下,农村商业银行难以管理大量分散的小股东,过度分散的股权结构会给以后的增资扩股工作带来隐患。在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下,大股东可以相互制衡,充分激发股东大会的活力,促使管理层合理行使代理权,完善公司治理。
基于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前景和定位,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更适合当前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权改革。法人股是农村商业银行股权的主力军,对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至关重要。然而,法人股的高比例给农村商业银行带来了诸多隐患,如股权容易形成集中,导致银行操作中的任意干预和中小股东权利的弱化。合理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商业银行发展,不仅要让民间资本充分享受投资红利,还要限制民间资本对股权结构银行监管特殊性和经营独立性的影响。农村商业银行应合理限制法人持股比例,控制个人法人股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确保股权结构合理可控,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股权管理办法,并以公司章程的形式系统约束股东行为。
在后期,农村商业银行应结合长远发展战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股权的引入:一是着眼长远发展,实现农村商业银行与股东的共同成长;第二,我们可以重点从互联网、科技、服务等行业引入股东,实现资源共享;第三,应引入本地和外国股东。在股东区域的选择上,我们不仅要注意引进本土公司股东,还要从经济发达地区引进高素质的公司股东,吸收先进的管理经验,完善公司治理模式。
银监部门规定,农村商业银行员工持股比例不应超过20%,但目前大多数农村商业银行远未达到这一标准,尤其是县级农村商业银行员工持股比例较低。在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中,应充分重视员工持股。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增资扩股计划提高员工持股比例,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另一方面,可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和管理层持股计划,促进薪酬多元化改革,稳定和吸引优秀管理人才。
监管评级是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刚性要求,它直接决定了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规模和空空间。目前,农村商业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拨备率等监管评级指标仍较弱。因此,应通过多种渠道开辟融资渠道,不断提高资本运营能力,借助资本市场不断提高监管评级水平,实现自身的发展和壮大。当股权融资暂时难以实现时,农村商业银行应积极探索在二级市场发行债券融资,以解决资本的短期发展,增强资本实力。证券市场具有融资速度快、成本低的特点。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在扩股融资时机成熟时,可以积极参与证券市场,登陆证券市场。对于大型农村商业银行,在持股比例可控的前提下,可以尝试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丰富资本结构,快速提高监管指标。此外,还可以吸收战略投资者的公司治理思想,整合战略投资者的管理思想,实现管理的升级。
鉴于目前农村商业银行股权流通渠道不畅,可以尝试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信任农村商业银行股权,提高农村商业银行股权的流动性,释放农村商业银行股权的市场价值。除第三方托管外,省联社可以充分发挥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探索建立自己的内部股权托管中心,负责全省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权托管。在内部股权托管中心的管理中,可以参考第三方托管平台,建立股权登记、转让、质押等管理制度,实现农村商业银行股权在系统中的合规转让。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农商行股权改革方向初探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zx/11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