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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5日报告称,为做好境内金融机构向境外投资者转移坏账的工作,企业外债登记制度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外债管理得到加强。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外债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境内金融机构向境外投资者转让不良债权将形成境内企业的对外负债,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企业外债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统一纳入企业外债登记制度。(刘力贞)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发改委:推进企业外债 登记制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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