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641字,读完约7分钟
许多创业者首次创业,没有站在股东+管理层的立场运营企业的经验,只有从创意和产品开始,合伙人之间的交往经验为零。 因此,他们从一开始就将股权结构设定得非常不合理,无法合理分配未来的利润,从而影响项目的进一步快速发展,这是合情合理的担忧。 因此,本文试图从最基本的文案开始,就常见问题分享大致的经验。 但是,各个项目和团队不同,还是要具体解决问题,没有普遍的真理。
要不要找合作伙伴?
是的。 俗话说“一个好汉帮三个忙”,如果好朋友一起创业,自然是最理想的状态。 大家最感兴趣的是阿里巴巴创业时的十八罗汉,小米八人是独一无二的合作伙伴。
我要找几个伙伴
这个问题取决于团队和项目。 前面举的是阿里和小米的例子,因为是这两家大神领导的互联网企业,所以合作伙伴受益颇多,但这样的成功经验并不适合大部分风险企业。 很多创业团队草创期只有3-4人呢。 没有发生事件。 各自封了cxo,官比兵多,剩下的日子过不下去。
你要找什么样的伙伴?
企业不能养闲人。 一般来说一个身体会变成三个,说变成十个,说变成十八个,反正一个身体需要很多用途。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普通岗位出现冗余,如果在浪费人力资源的重要岗位上出现冗余,必然会发生内耗(结果不是自相残杀,而是一方消极旷工,等待出局)。 因此,在寻找伴侣时,必须寻找能力不同(互补)的独当一面的人才。
合伙人之间股权设置方法
最初合伙人之间出资比例的设定首先取决于每个人的能力和贡献度。 纵观近几年在海外上市的网络公司,其初创期的股权设定无非以下三种情况。
唯一的创始人。 比如京东的刘强东,一你好租车的章瑞平,58同城的姚劲波。 这样的例子有点少,毕竟这样超强的霸道总裁还是少数。
第一创始人+ 1-2位联合创始人。 这个例子多为道牛(敦德58.5%/严海峰41.5% )、聚美优品(陈欧86.6%/戴雨森13.4% )、唯品会(沈亚56.5%/洪晓波43.5% )等。
--4位左右的创始人。 例如兰亭集势(郭去病35.36%/文心23.58%/张良23.58%/刘俊17.48% )、美网磨(汪海兵37%/程云鹏32%/魏震31% )。
以上三种情况下,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 但是,我认为第一和第二种情况的队伍可以走得更远。 不是因为这样的划分方法合理,而是这样划分的团队一般都有第一个能干的创始人。 因为其他联合创始人衷心服从这个老板,所以他们愿意接受较低的比例。 在创业企业中,需要有人迅速做出决策,然后再执行以处理问题。 民主决策过程浪费了所有人宝贵的时间。 第三种情况,大家也可以自己思考,看看两个例子最近美股的走势。
去哪里找合伙人?
如果是因为熟人的关系找的话,最好的伙伴应该是前同事,同学其次,朋友再次,亲戚最后。
以前同事参与创业的伙伴关系是因为员工关系发生了变化。 以前大家都是同一战壕的战友,现在换了个坑继续战斗,那个熟悉的价格最低。 每个单位都有狗血剧情和令人难以忍受的过去,无论经历了什么样的办公室退房,只要对方认为可以合作,这样的阶级友谊就可以大大降低建立互信的价值成本。 同样,同学有合作学习的经验。 例如共同完成小组作业等,这与工作关系最近,向创业团队转换工作关系也比较容易。
朋友分为工作朋友和个人朋友。 在这两种情况下,我都没有在同一屋檐下工作过。 而且,从甲和乙成为伙伴,从酒肉朋友成为伙伴,都是有适应过程的。 亲戚自不必说,大家都不珍惜天生的亲属关系,我当然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再加上很多复杂的亲情关系(夫妻老婆店里摆个小摊子是好的,但不适合规模化运营),多搞商业合作关系,搞混合。
如果陌生人在寻找伴侣(大部分是通过熟人介绍的),这有一个熟悉、建立信任的过程,模糊性会更大,好不好取决于人品和运气。
如果找不到搭档呢? 除非你天生是霸道总裁的材料,否则我建议你不要创业。 现在不能成为伙伴,将来也一定不能成为客人。
所有权都归老板所有吗?
如果有合理的理由,比如因为政策法规的原因,外籍身份的老板代办,稍微省略萝莉风格的xx号文备案也没问题,所以应该签字的代办协议签字就可以了。 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只有创始人老板为了明确自己的股权集中,对企业的控制力很强,所以要求大家把股权拿给ta代,这就更要小心了。 暂且不说其中的法律风险,制作看不见的男票和女票感觉很差吧。
合伙人错了。 我该怎么办?
先狠狠地打自己的脸,让头脑清醒。 而且,如果你是第一个创始人,占据绝对特征的话,我会想办法说服联合创始人,退出ta。 如果你是股东的联合创始人,你自己出去。 时间对企业家来说,远比所有权和金钱重要。
为了在寻找合伙人时采取补救措施,一些创业团队的联合创始人拥有限制性股权。 也就是说,老板对这些所有权拥有回购权。 这样的安排很容易让联合创始人心中不满(口袋里的东西还不完全是自己的,让人觉得飘忽不定)。 另外,第一创业者在行使回购权时也存在模糊性(无论是中国企业法还是开曼企业法都存在回购)。 。
一些创业团队的联合创始人拥有分期现金的所有权(其本质是期权,只是行为权零对价)。 对不起,这是核心员工的待遇。 既然说是联合创始人,那就是一起肝胆相照前进的伙伴。 持股比例高低相同,但有无股票是另一回事。
无限制的所有权、限制性的所有权、分割的所有权代表着您老板在加入团队初期的地位(引入外部机构投资者后,所有创业团队的所有权都将受到限制条件。 最典型的是绑定4~5年的服务期。 这将在后面的故事中,在投资者所有权一章中详细说明)。
那么,这些限制性的安排呢? 其实这是合伙人之间的生意想法。 并不是所有夫妇婚前都进行财产公证,婚后生活是否幸福和没有进行财产公证是没有半价关系的同样理由。
合伙人出钱吗?
如果团队一开始就拿到天使投资,创业者不需要从口袋里掏钱,那就是最好的情况。 否则,如果demo开发流程是向创始人发钱,我建议不要在意发钱量和比例的高低(发钱量大不一定是出资比例高,还是取决于项目团队的能力和贡献度)。 。 有几个愿意为项目出钱的伙伴,很可能一起走到最后。
合作伙伴之间签订合同吗?
如果有期权、限制权、代持等特殊安排,建议在相关协议书上签字,用白纸黑字写清楚。 然后协议扔在抽屉里,不再拿出来,埋头工作(如果有一天想提出协议,嘿,也许出了什么事)。 否则,两三个人决定所有权的比例和首要责任,喝大酒,开始工作吧!
(原始副本的版权属于作者。 转载请注明作者,从medtechlaw转载)。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合伙人股权:亲兄弟怎么明算账”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kjsh/184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