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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成都4月12日电(记者梁)《四川省公路交通收费标准与工程服务质量挂钩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实施,率先建立了我国公路交通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新机制。今后正式收费标准将根据四川新建高速公路的工程质量来确定。已运营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每年根据服务质量评价结果进行调整。在工程质量方面,《衔接管理办法》明确了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质量评价在90分以上的,可按省政府批准的试行收费标准收费;在75分及以上、90分以下的,按照试行收费标准确定正式收费标准,作为今后收费标准年度调整的基准;如果分数低于75,将暂停收费。在服务质量方面,《联动管理办法》将高速公路服务质量的评价结果分为几个等级。服务质量年度评价为85分以上的,下一年度按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如果低于85分,将根据批准的收费标准降低5%。同时,如果因经营管理原因出现严重和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等四种情况,下一年的收费标准也将下降5%;如果隧道消防和火灾报警系统出现故障,未能按期完成整改,将暂停收费,但不影响高速公路的正常使用。特别要强调的是,收费标准的调整只能在省政府批准的官方收费标准范围内浮动,不得高于原收费标准;降低收费后,群众将直接受益。根据《衔接管理办法》,服务质量评价包括公路养护、收费服务、服务区服务、运营监控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五个方面。坚持日常评估和年终评估相结合,采取综合自查、日常检查、随机抽查、集中检查和公众调查等多种方式,以行业评估为重点,征求沿线市州政府的意见,广泛动员公众参与,确保评估的公平公正。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高速公路收费与工程和服务质量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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