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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产业看起来很活跃,但也存在很多问题。
3月1日,全国人大召开前夕,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环境商会在北京召开了“环境企业家媒体会议”。建议通过中华全国工商联提交进一步完善环保领域ppp项目支付机制的议案,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加大财政预算保障力度,完善收费机制;建立政府保证金制度,鼓励第三方支付模式;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增强ppp合同的有效性。
环保商会负责人向《国家商报》表示,近年来,在环保领域实施ppp项目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因财政困难而拖欠和无法足额支付相应资金的情况屡见不鲜,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经营,严重制约和干扰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环境公私伙伴关系遭遇“拦路虎”
2015年,由于清华同方建设的哈尔滨太平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费难以支付,哈尔滨将文昌污水处理厂转让给清华同方,以抵消政府所欠的巨额污水处理费。
这一次在业内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政府资金短缺、企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账款等问题再次暴露出来。
威立雅水务(中国)副总裁黄晓君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中央政府出台了许多ppp政策,地方政府也积极参与ppp项目,但在具体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预算不足或地方财政困难,以及地方政府支付意愿不足已成为环境商会在其提案中指出的问题之一。
环境商会表示,在环境保护领域的ppp项目合作中,委托方基本上是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局、水务局、市容市政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很少有政府部门按月全额支付环境服务费。地方政府支付意愿的缺乏不仅与缺乏关注有关,还与地方财政状况有关。
众所周知,由于近期东北地区经济表现不佳,政府拖欠企业相应账款且金额不足的现象比较普遍,这种情况在经济表现相对较好的华南地区也有发生。201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环境商会调查公私伙伴关系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调查结果中明确指出,目前,处理污水和垃圾的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普遍增加到营业收入的50%以上。
同时,建议中指出,环境服务费的征收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如拒绝、拖延、遗漏等。其中,由于缺乏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和有效的收集手段,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或全额收取尤为困难,且收取率一直较低。但是,在一些地区,环境服务费的征收标准没有及时调整,征收标准偏低。即使按时足额收取环境服务费,也不足以让企业开展相应的业务。
此外,在当前ppp项目的收付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地方政府缺乏契约精神的问题,包括政府的消极表现、政策变更的风险和连任的风险。
社会资本需要权益保护
2016年1月,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媒体解释会上,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副巡视员陈永青指出,2015年“水十条”任务基本完成,但也存在一些困难:进展不平衡,配套措施不完善,社会资本尚未大规模进入水污染防治领域,各级政府仍需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
黄晓君介绍说,社会资本对于进入水污染控制等领域是积极的,但这还不够。一般来说,有三种可能性,要么无利可图,要么利润较低,要么有利可图但无法收回。
为确保ppp合作资金按时足额支付,保护ppp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ppp模式在中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健康发展,环境商会提出增加财政预算保障,完善收费机制;建立政府保证金制度,鼓励第三方支付模式;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增强ppp合同有效性等建议。
环境商会建议建立政府ppp项目履约保证金制度,研究明确保证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通过政府预留和提前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鼓励通过第三方平台托管合作资金,政府将合作资金提前存入第三方平台账户,第三方平台将根据合同支付社会资本方的相关费用,以保护ppp双方的权益。
同时,国家相关部委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增强ppp合同的有效性,减少政策变化、决策变化以及国家或地方政府决策方变化对已签署ppp项目正常运行的影响,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角度,避免因政府方相关变化导致合同资金无法按约定履行的情况。
黄晓君认为,与促进环保ppp项目相关的政策相对较好,但需要一个逐步沉淀和落地的过程,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这些政策的操作指南。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环境商会献策解PPP痛点:政府要搞 可以先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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