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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意见》中可以看出,用“互联网加”智能能源(报价600869,购买)创新能源体系,不仅要在技术层面上深挖,还要在商业运营、产业发展和政策融合层面上充分借鉴互联网发展的成功经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理解“互联网+”的概念]
近日,《关于推进互联网+智能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一方面,可以看出政府对能源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寄予厚望,产业发展有着无尽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可以看出,能源互联网产业的发展道路迫切需要标准化的顶层设计和引导。《意见》恰当地指出了未来10年的行业发展方向,可谓能源互联网的第一个十年规划。
一年来,“互联网+”发展迅速,但能源行业未能就“智能能源”与“能源互联网”的界限达成明确共识,对其理解要么过于集中,要么过于笼统,未能把握信息与能源整合的本质和核心竞争力。因此,本文的一大创新是明确界定了能源互联网的概念和边界:“‘互联网+智能能源’是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储存、消费和能源市场深度融合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式,其主要特征是设备智能化、多能源合作、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化和交易公开化。”
结合能源互联网的内涵和《意见》的内容,笔者谈了自己的看法:
其中,“多能源合作”为能源互联网划定了明确的产业边界。《意见》明确指出,煤、油、气管网的智能化和冷、热、电一体化都在能源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规划中,而不仅限于电力。从系统运行的角度来看,多种能源相辅相成,互为备用,可以有效提高能源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从能源互联网企业的角度来看,这意味着市场份额的扩大。由于能源智能技术在基础技术架构上相似,能源互联网企业有跨境的可能性,因而有更广阔的发展空空间。
从《意见》中可以看出,用“互联网+智能能源”创新能源体系,不仅要深挖技术层面,还要充分借鉴互联网发展在商业运营、产业发展和政策融合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彻底理解“互联网+”的概念。
“开放共享”,构建分散的能源信息系统。只有实现不同类型、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企业之间能源信息的畅通,才能保证能源互联网产业的全面均衡发展。能源互联网的互联不仅指硬件/物理层面的连接关系,还包括软件/信息层面的连接。只有通过物理信息架构的双层创新,才能创造除能源生产和消费以外的其他价值,推动能源系统运行模式的快速转变。《意见》中始终贯彻“让能源互联网生根发芽”的发展理念,创造价值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由之路。
同时,值得一提的是,能源信息资源能够发挥有效作用的前提是开放能源市场,为不同的企业和用户释放足够的优惠空空间。目前,正值我国推进能源系统市场化加速期,市场化进程正在逐步展开,这无疑为实现能源信息的隐含价值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制度窗口。另一方面,能源互联网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将促进能源市场行为的丰富和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
创新模式,推动能源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互联网空前成功的秘诀在于将互联网技术与商业模式相匹配。商业模式决定了企业和用户之间的关系。在能源互联网系统下,能源用户也可能是能源生产者。因此,能源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演变必须与能源系统的运行模式相匹配,以促进商业模式与技术发展之间的化学反应,达到“1+1;;2”。
从《意见》的内容可以看出,能源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注重产业发展和系统设计的连续性。可以说,该文件继承了宏观国家战略,启动了微观技术和产业发展,并与中国现有的能源和低碳发展政策,从能源市场化改革到可再生能源发展,再到需求侧响应和管理,广泛对接,形成了多维统一的政策和技术发展体系。
可以说,《意见》的内容有效地继承和整合了中国以往在工业信息整合和能源互联网产业发展方面的经验,这不仅为已经取得一定发展的相关技术的发展搭建了舞台,也加速了中国能源革命的完成。
一旦政策出台,行业情绪将进一步点燃。《意见》为行业制定宏伟规划后,一方面,相关企业应加快技术研发,明确企业未来发展布局,在未来能源互联网系统中找到自己的定位;另一方面,政府机构应完善发展战略,加快后续系统方案设计研究,与相关企业和行业联盟合作,推进能源互联网标准化体系建设。
(作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能源互联网的第一个十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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