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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官方微博《杭州发布》,从11月10日起,我们将进一步实施限购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品房贷款的首付比例,暂停发放三级及以上住房贷款,加强首付资金来源审查,加强土地招标资金来源审查。
为落实全国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在前期购买的基础上,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品房贷款首付比例,市政府决定从11月10日起进一步落实限购措施,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市中心支行和浙江银监局指导解决了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问题,进一步调整了杭州部分地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高了商品房贷款首付比例。
限购政策再次收紧
根据9月19日在市区暂停限购范围内向拥有一套或多套住房的非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规定,非居民家庭在购买自有住房之日前两年内不能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的,暂停出售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非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区分住房信贷政策,提高商品房贷款首付比例。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重新调整
显然,在城市限购范围内,如果职工家庭购买了第一套普通自住住房,或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改善居住条件,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不低于30%;如果您拥有一套住房,但尚未结清相应的商品房购房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比例将从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60%;如果您拥有2套或以上住房或有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您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品房贷款变化
显然,在城镇限购范围内,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从未购买过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家庭的个人商业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于三种情况的家庭(实际上没有住房但在申请贷款时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家庭;拥有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家庭;一套住房和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商业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对于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如果他们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将调整为不低于60%;对于拥有2套或更多住房的家庭,将暂停第三套或更多住房贷款。
同时,政策明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首付资金来源和收入证明真实性的审查,有效防范风险。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重磅!杭州连夜发布住房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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