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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煤炭价格的回升,发电行业在“跷跷板”的另一端逐渐告别了黄金时代。面对市场的不确定性,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开始联手。
据华电集团官网消息,11月8日,华电集团和中国电力投资分别在华电集团总部与神华集团和中煤集团签署了动力煤中长期合同协议。
11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许在新闻发布会上直言不讳地表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度重视上述协议。中长期合同明确规定了定价机制,同时确定了动力煤的基本价格,突出了性能保证。"有关方面将给予相应的支持."
卓创信息煤炭公司的分析师韩斌告诉《国家商报》,煤炭企业和电力公司在利润的基础上做出了很多让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调节局副局长鲁俊领透露,这将把上述模式引入更多领域。
煤电企业回归“定价量化”
据许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中央企业签订的合同有明确的定价机制,并增加了履约担保。合同确定5500千卡热煤的基价为535元/吨。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变化进行了调整。“过去,合同签订基本上是定量的,而不是定价的,这次是定量和定价的,过去的合同是一个单一的谈话。现在这份合同基本上是一年多,我们会推动他们在5年和10年以后再签。”
在韩斌看来,燃煤发电企业回归“定价量化”有着重要的影响。在煤炭黄金十年,双方之间存在一种“定价与量化”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电力企业的利益。然而,随着煤炭价格的下跌,“无定价的定量定价”已成为主流,价格低迷给煤炭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利润的跷跷板转向了电力企业。“定价量化”是双方的保证。
另一方面,该合同强调履约保证。许认为,履约保证是保证合同顺利完成的关键一点。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履行职责,帮助企业监督合同的履行。如果他们无故不履行合同,就应该被列入“黑名单”。只有这样,中长期合同协议才能逐步稳定和扩大,制度才能不断完善,从而更好地保证煤炭的稳定供应和市场的稳定发展。
韩斌表示,“正是因为没有限制条款,过去的协议才‘无效’。”
许还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将支持承包企业。优先支持已签订中长期合同的企业释放安全高效的先进产能。铁路总公司也将优先考虑运输能力,为履行本合同创造有利条件。
鲁俊领补充说,上述中长期合同将在签署后立即实施,并将从2016年12月开始实施。
避免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的“跷跷板”现象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5500千卡热煤的基本价格被确定为535元/吨,低于11月9日更新的600元~610元/吨。
鲁俊领表示,合约价格机制是基准价格加上参照市场变化的波动。基准价格来自供求双方根据理性判断达成的一致。“在这个过程中,应该说企业的市场支配地位是受到尊重的。”
双方在价格上都做出了让步。韩斌认为,从煤炭企业的角度来看,这个价格保证了一定的利润水平。与此同时,煤炭企业也担心煤炭价格上涨过快,这将增加未来崩溃的风险。
韩斌认为,对于发电企业来说,签订合同不仅可以保证其一定的利润水平,还可以化解煤炭持续上涨带来的风险。
许还介绍了推动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协议的逻辑。通过确定长期合作关系,两个行业可以共享利益和风险,避免“跷跷板”现象。同时,也有利于包括市场在内的煤炭价格的稳定。
鲁俊领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将带领更多的其他煤炭企业、电力企业乃至钢铁企业、建材企业和化工企业,从现在依靠现货交易转向中长期稳定、务实、高效、诚信的合作。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四大煤电企业签中长期协议 获发改委力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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