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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的额度控制反映了管理层对网上贷款市场的态度和监管思路的取向。
网上贷款平台需要实施备案制度,地方政府的金融机构、财政局等职能机构人力相对不足。后续管理能否真正跟上是一个挑战和巨大的压力。除金融办和银监局外,中国互联网(爱基、净值、信息)金融协会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报记者张木东
个人和企业的借贷限额会对行业产生什么影响?监管能完全覆盖风险吗?
8月24日,《信息中介机构同业拆借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业界各种观点层出不穷。一些网上贷款公司在认可《办法》的同时,也提出了许多建议。
“少量”如何着陆
振荣宝董事长吴亚男表示,《办法》的颁布对网上贷款行业的规范发展意义重大,意味着大锤终于落地,使得整个网上贷款行业终于有了规则可循,将朝着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投资者的权益将得到更多的保护。然而,许多机构高管和员工告诉记者,“比预期的要严格”,在收集意见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官方草案进行了一些调整,使得网上贷款平台面临更大的压力。
在《办法》的诸多条款中,配额无疑是最具争议的话题。《办法》明确规定“小额”——同一个平台个人最多可借款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最多可借款100万元;不同平台的个人最多可借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最多可借500万元。
一位p2p平台首席执行官告诉记者,如果你按照规定要求的限额操作,市场上一些大型平台涉及的B端产品、供应链产品和房地产产品,或者大额担保和保理资产,都需要“停在这里”。“我们能做的主要是为一些中低端汽车提供消费金融、个人信贷和抵押贷款。”
根据网上贷款之家发布的最新压力测试数据,以自然人信用贷款为主的网上贷款平台合规压力不大,房地产抵押等个人贷款将面临合规挑战。部分贷款金额超过20万元的个人可以通过多人或法人的方式申请贷款,以突破《细则》的限制。就企业贷款而言,少数企业拥有大量贷款,而以此类借款人为主的平台将面临更大的合规转型压力。还有第三方数据显示,该配额将使约90%的平台面临调整。
按照银监会的思路,限制同业拆借额度符合行业小额利益的定位;另一方面,它可以有效地控制风险。然而,英灿咨询公司的高级研究员张认为,并不排除一些p2p平台不愿意放弃他们已经开发的资产,以一种更微妙的方式将它们转移到网下。结果,信息的透明度将会降低,监督将会更加困难,这实际上违背了监督的初衷。
回顾近年来整个行业的发展,我们可能会更好地理解《办法》背后的深刻含义。从2007年到2011年,国内p2p行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大约有20个平台。自2013年以来,行业已经爆炸式发展,平台数量已经超过800个;截至2014年底,共有1575个网上贷款运营平台。
随着平台数量的快速扩张,问题平台也不断涌现。据统计,仅2014年12月,就有92个平台出现问题,正常运行的网上贷款平台增速也有所放缓。去年,在线贷款行业的运营平台数量达到2595个,同比增长近一倍,而问题平台的数量是2014年的3.26倍,达到896个。
为应对市场混乱,今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为期一年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
贷款额度的额度控制反映了管理层对网上贷款市场的态度和监管思路的取向。
财务处的权力和职责是什么?
值得注意的是,争议不仅存在于主平台,而且监管者也承受着压力。
根据《办法》,地方金融机构将负责网上贷款机构的机构监管,包括备案登记、信息收集、风险处置等。也就是说,未来的监管将主要依靠地方金融机构。
中部省份省级金融机构负责人表示,目前,大多数省级金融机构都专门设立了互联网金融办公室,并在前期做了大量相关工作。但是,他认为互联网金融通过网络进行业务,具有明显的跨地区特点,而金融办是一个地方行政机构,不容易跨地区沟通。“一个人做这件事很难。”
他认为,互联网金融监管不仅需要中国人民银行、银监局、工商、电信、网络宣传等部门的配合,还需要省级金融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必须有人在中央一级带头,否则很难合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认为,网上贷款平台需要实施备案制度,地方政府的金融办公室、财政局等职能机构相对缺乏人手。后续管理能否真正跟上是一个挑战和巨大的压力。上述金融办公室的负责人也直言不讳地说:“像我们这样的省份,大多数金融办公室只有二三十个人,工作量很大。如果我们是唯一一个推动网上贷款行业监管的人,我觉得面对这个传播速度和迭代速度都很快的新兴行业,将会出现严重的滞后甚至漏洞,更不用说市县金融部门的人更少了。此外,监管方面的经验确实较少,我们很难说监管可以做得很好。这个行业发展太快了,利益驱动很强。财务部门不能总是盯着它,它害怕出现问题。”
东方金融办公室的另一位负责人也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除金融办和银监局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该协会由中央银行领导,是一个全国性组织,更容易交流信息,具有全球视野;另一方面,自律组织更加专业,能够跟上行业的变化。
事实上,《办法》第三十四条明确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网上贷款行业中履行自律组织的职能,要求其制定并组织实施自律规则、操作规程和行业标准,教育会员在同业拆借中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开展自律检查,并成立同业拆借专业委员会。
据了解,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在制定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标准,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报告信息平台系统已经完成,两者都将按计划启动。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网贷行业与监管均面临深刻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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