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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伟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已授予但未由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行使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郭建光因个人原因辞职且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根据第八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变更处理”第二段的相关规定,取消郭建光已被授予但尚未行使的51,200份股票期权。详情请参见《关于取消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未行使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号::2016-039)于2016年7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实,上述51,2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于2016年8月15日完成。
特此宣布。
深圳新威通信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6日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关于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的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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