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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国观点
张永伟·刘著
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中心任务是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确保企业不断为国家和人民创造财富。我们必须避免国有企业的失败,如地位下降,普遍缺乏活力,大规模亏损,国有企业成为国家和社会的负担,但要争取最好的结果。这就要求我们从实践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探索国有企业改革的新思路和新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从中国改革发展的实际出发,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加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经验。系统总结,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分析研究,加强对党中央执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研究和解读,提炼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复杂性决定了改革方案不能从单一的经济或政治角度来设计。改革必须基于国情、现实、问题以及经济逻辑和政治逻辑的统一。两种逻辑的统一既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要求,也是制度创新和挑战。实现这两种逻辑统一的核心是处理好国有企业与政府、市场与社会资本的关系,有效途径是促进整合。即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促进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融合;创新国有资本的实现形式,促进国有资本与市场的融合;改革监管体制,实现管理资本与管理企业的整合;坚持制度创新,实现党的制度和企业制度的融合。
发展混合所有制,促进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融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的放大作用。”保持和增加价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内涵非常广泛。过去,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上市。但是,由于企业内部机制和外部监督不到位,混合效果不理想,要么政府和企业不分割,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割,激励缺失,要么国有资产不负责任,严重流失。混合所有制改革应赋予新的内涵。通过混合,实现资本层面的整合,更重要的是制度与机制的整合,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针对过去混合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如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缺乏混合动力,使得国有企业更愿意与国有企业混合;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制度和文化差异较大;国有企业在社会运行中遗留的问题,制约了混合过程;资产定价和交易规则不明确,容易导致资产流失等。我们加快了操作性制度建设,努力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目标。
创新国有资产实现形式,推进国有资本与市场的融合
国有资产的实现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企业形式,另一种是资本形式。政府不仅可以控制大量的企业形式的国有企业,还可以控制大量的资本形式的国有资本。两种形式都有各自的优势。与国有企业相比,国有资本更具流动性和市场化。哪里有高回报,哪里需要国有资本投资,资本就能快速流入;在有亏损或不需要国有资本的地方,资本可以迅速撤出。这更有利于保持和增加国有资本的价值。想象一下,如果国有资产以国有企业的形式存在,一旦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而亏损,国有资产就会贬值,为了不贬值,国有资本就会退出企业、出售企业或减持股份,这不是简单可以做到的。如果政府拥有大量流动性强的国有资本,就会有进有退,更有利于战略目标的实现。我们可以坚持两种形式并存,更多地利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投资公司和国有上市公司作为载体,管理和运营国有资本,让国有资本流动,增强国有资本的市场化,实现国有资本与市场的进一步融合。
改革监管体制,实现资本经营和企业经营的一体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以资本经营为主体的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管理制度,设立一批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从经营企业到经营资本的转变可以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过去,国有资产的管理主要是以“管企业”的方式进行的。目前,一些国有企业,如军工、垄断、公益等领域的企业,仍然需要采取“企业化管理”的模式,以防止出现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股东权益受损、经营失控、国家意志在企业中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但是,这类企业的范围应该严格界定,而且应该是少数。更多的企业应该通过爱护资本来管理。在一段时间内,它也可能是资本管理和企业管理的共存。在监管机构中,保持两种不同的管理方法,对不同职能的国有企业进行分类和管理,既是创新,也是挑战。监管者必须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既要防止监管的错位,又要防止管理资本的扭曲。
坚持制度创新,实现党的制度和企业制度的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两个“一致性”,即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一项重大的政治原则,必须保持一致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必须是一致的。提出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把企业党组织嵌入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并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律地位,确保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要落实这些重要精神,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不仅仅是简单的修改公司章程,更重要的是要探索一条符合国有企业实际、在实践中具有较好整合效果的路径。它既不能削弱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也不能让国有企业回到传统的计划体制,失去活力。在实践中,已经有了一些可以推广的好经验,如明确党委的决策内容和程序、董事会的议事规则等。当然,还存在许多新的问题,如如何在国家没有绝对控股地位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实行党的领导,如何保持董事会与大多数外部董事与党委的一致,如何更好地把党对干部的管理与市场化选拔管理人员结合起来等。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改革和创新的思路在实践中加以解决,而不是坐以待毙。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永伟;刘著,清华大学)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在实践中探索国企改革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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