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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建
河南省商丘市人民银行强化了支持农业再融资的货币政策工具作用,通过窗口引导,引导辖区内法人金融机构充分利用支持农业再融资,加强支持农业再融资政策的宣传,建立支持农业再融资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支持农业再融资政策的影响力,政策实施成效显著。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支农再融资额度为17.67亿元,其中已拨付17.18亿元,其中14.18亿元用于贫困县支农。
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分行加强“窗口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再融资使用的激励约束机制。修订完善中国人民银行商丘中心支行再融资审批制度,签署农业再融资承诺书,明确法人金融机构的任务和职责。指导6家农村银行签署《提高再贷款政策支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效果公约》。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分行在其辖区内广泛宣传支农再融资政策,提高了支农再融资的政策影响力。目前,利用再贷款支持农业已被纳入县(市)政府对金融机构投资吸引力的评估。提高企业金融机构服务水平,制定“农业再融资审批直通车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和各县市支行加强了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投资、使用和利率的监测、分析、评估和考核。2015年,一家实施效果良好的农村信用社增加支农贷款3亿元,辖区内两家不符合政策要求、弱化支农功能的农村信用社支农贷款额度由2014年底的3亿元降至2015年11月底的1.5亿元。
商丘市法人金融机构将支农再贷款的使用纳入目标考核,并将其作为调整信贷结构的重要手段。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商丘市办事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支持再融资管理和提高再融资政策效果的指导意见》,规范支农再融资投入;《关于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要求各农村信用社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农村信用社充分利用再融资的低利率,制定了再融资的具体措施,培育了一大批优质客户。将支持农业的再贷款转化为金融产品创新的驱动力。2015年,睢县尚德村镇银行利用再贷款支农等资金,采取了公务员担保、村委会主任担保和贫困户互助担保的方式。2015年共发放小额扶贫贴息贷款465.9万元,贴息资金超过16万元。受益的贫困家庭覆盖了18个乡镇的91个家庭,546人脱贫。宁陵县尚德村镇银行发放1000多万元扶贫再贷款,支持石桥梨和杨怡葡萄两个园区,占地1200多亩。
在实践中,支农再融资政策的实施面临一些制约因素,即抵押担保方式不完善、支农再融资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为了优化支农和再融资政策,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完善支持农业(扶贫)再融资政策的配套措施。制定支农(扶贫)再融资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严格审核贷款申请,完善跟踪监控,提高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的准确性。降低支持农业(扶贫)的再融资基准利率;对扶贫支农效果较好的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法人机构,允许其开展票据业务,支持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拓宽盈利渠道;对开展支农(扶贫)再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实行营业税和所得税减免,并对经营收入进行纳税调整;以存量、增量、支农(扶贫)再融资比例等因素作为同类机构降低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指标;建议政府建立支农(扶贫)风险补偿机制保障基金,补偿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贷款损失。
探索支持农业(扶贫)再融资的利率差别定价机制。根据支农和再融资政策中利率波动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引导金融机构根据贷款发放对象的不同性质采取差别定价,并适当放宽定价控制。建议在现行支农转贷政策的基础上,适当扩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加点范围,保护加点限制农户贷款的政策。
适当调整和完善涉农扶贫贷款监管指标。从维护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角度来看,监管部门不仅要对不良贷款率指标进行单一规定,还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建议适当提高金融机构对再融资支农(扶贫)贷款“坏账”的容忍度。适当调整涉农贷款风险权重,提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
(本文作者是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行长)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上下联动提升支农再贷款政策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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