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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廖斌谢文俊通讯员罗文俊报道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尽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有效化解非法集资潜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江西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联合发布了《江西省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举报重大案件最高奖励10万元,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
《办法》明确规定了奖励条件、标准、程序、资金来源和非法集资案件的监督管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走访、网络等方式举报江西省非法集资活动的,经依法核实处理后,给予相应奖励。申报奖励还应符合“申报对象明确、申报事实具体”的要求;报告内容未被有关部门提前掌握的;报告内容已经核实,并最终依法处理。根据举报证据和违法事实的查证结果,奖励等级分为三级,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申报奖励工作由各级申报奖励工作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江西出新政打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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