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25字,读完约2分钟

日前,中国证监会对杨韬、傅湘南操纵“胶合板1502”期货合同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14.0444万元,并处罚款342.1332万元。同时,由于他们操纵不活跃期货合约的价格,影响了胶合板期货产品价格发现功能的正常发挥,情节严重。中国证监会分别给了他们三年和五年的禁止进入期货市场的时间。

证监会对“胶合板1502”期货合约操纵案作出行政处罚

中国证监会认定,2014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31日,陶伟、付湘南实际控制并使用了“祝新产业”等14个期货账户,通过集中的资金优势和头寸优势持续交易。他们以自己为交易对象,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相互交易,操纵了大连商品交易所“胶合板1502”期货合约的价格,最终获利1 .这是一个共同操纵期货市场的典型案例,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使用账户多,涉及个人账户、法人账户和资金的特殊法人账户。第二,采取多种操纵技巧,两个人一起操纵。第三,在短时间内,利用大量资金操纵不活跃的期货合约。杨韬、付湘南的上述行为违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十条的规定,构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所述的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

证监会对“胶合板1502”期货合约操纵案作出行政处罚

操纵市场是当前资本市场上一种典型的、高发的违法行为,也是中国证监会严厉打击的重点。操纵期货市场就像操纵证券市场一样,通过不正当手段制造虚假的市场供求关系和证券期货价格,扭曲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破坏市场交易秩序,严重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的效率、公平和透明,我将依法坚决打击此类行为。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证监会对“胶合板1502”期货合约操纵案作出行政处罚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zx/67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