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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审理此案的联邦法官质疑《令状法》是否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并公开询问苹果公司是否有任何异议]

联邦调查局和苹果之间的口水战仍在继续,但苹果在纽约至少赢得了一场胜利。

在纽约的案件中,联邦调查局要求苹果破解的手机属于一个名叫俊峰的毒贩。去年,美国政府试图迫使苹果公司通过allwritsact破解冯小刚的手机数据。这实际上是政府和苹果之间几起冲突的先兆。

在这次毒品调查中,执法部门在冯的家里发现了一部iphone5s。冯称自己忘记了密码,无法打开,于是美国缉毒署向美国联邦调查局寻求帮助来破解手机。

然而,审理此案的联邦法官詹姆斯·奥伦斯坦质疑《全面令状法案》是否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并公开询问苹果公司是否有任何异议。

苹果的律师去年10月辩称,政府现在希望获得足够的权力,迫使苹果破坏产品安全。"我们被迫成为执法人员。"苹果公司的一名律师在法庭上说。

当地时间2月29日,奥伦斯坦最终做出了有利于苹果的判决。一位苹果高管匿名向媒体表示,纽约的情况与圣贝纳迪诺相似,此案的判决将对未来产生强大的说服力。

二月份,联邦调查局介入调查圣贝纳迪诺的枪击事件。嫌疑犯syedrizwanfarook和他的妻子在去年12月发动了一次袭击,杀死了14人,然后在逃跑的路上与警察发生了冲突。

在庭审中,政府声称冯小刚的手机运行的是ios7,这是一个旧的操作系统,默认情况下不加密数据,而苹果已经破解了类似iphone产品的屏幕锁定超过70次。

然而,奥伦斯坦在判决中表示,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将《令状法》适用于本案的必要性。

“如下所述,在审查了记录的事实并在法庭上进行辩论之后,我认为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迫使苹果公司违背其意愿协助政府的调查。”因此,我拒绝这项动议。”奥伦斯坦说。

上述法案是美国第一届国会于1789年通过的法案。就像两段一样简单,赋予法院非常广泛的权力,要求与案件无关的第三方为调查案件提供服务,例如,要求保险箱工厂试图打开上锁的保险箱等等。此外,法律不要求法院对此类服务进行补偿。

苹果大战FBI新战报: 赢下纽约前哨战

在对圣贝纳迪诺枪击案的调查中,政府还引用了《全面令状法》作为法律依据。

2月16日,加州中部的一名联邦法官裁定,苹果应该配合执法调查,帮助联邦调查局破解法鲁克使用的一部iphone的密码,但苹果拒绝打开系统的“后门”。至此,执法机构和苹果在保护国家安全和隐私上的冲突达到了顶峰。

事件发生后,facebook、谷歌和推特等科技巨头都宣布支持苹果在此事上的立场。

2月25日,苹果对联邦调查局要求协助解锁iphone的法庭命令做出正式法律回应,称该判决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和第五修正案。

联邦调查局和白宫都表示,这项要求仅限于iphone。据信,苹果夸大了破解嫌疑人手机对其产品安全的威胁。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詹姆斯·科米说,苹果公司有技术能力只破解嫌疑人的手机,不会制造威胁所有苹果产品的所谓“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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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有相反的意见。例如,巴菲特站在联邦调查局一边。

在一次采访中,巴菲特告诉cnbc电视台,“我们生活在一个非常,非常,非常危险的世界。”巴菲特说,“如果你在2001年9月收到可靠的信息,就会发生一些事情。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安全性将高于隐私。”

根据路透社早期的在线调查结果,大约46%的美国人支持苹果反对联邦调查局的立场,而只有35%的人不赞成这一立场,另外20%的人不确定。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苹果大战FBI新战报: 赢下纽约前哨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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