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503字,读完约4分钟

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成都召开了“国际商业环境建设年”动员大会,吹响了“国际商业环境建设年”的号角,提出要在市场监管方面大胆创新、突破,以包容、创新、审慎执法为理念,建立高标准的市场监管体系。

昨天,成都市新经济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成都市最新发布的《关于优化电子商务工作环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根据电子商务的虚拟性、跨区域性和开放性等特点,从放宽电子商务经营者注册条件、优化注册方式、纳税、强化电子商务运营主体、完善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了12项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

成都发布优化电子商务工作环境的指导意见

个人网店告别“裸时代”

有大量措施

在2018年的最后几周,微商李在微信朋友圈里清理了自己的屏幕,并出售了自己代理的产品。然而,在美国做了4年采购代理的肖伟正准备申请个人营业执照,如果他不遵循标准的采购代理,他将被淘汰。重组行业后,他可以让自己的业务变得更大。

这一切都是因为今年1月1日生效的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根据《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登记,但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和家庭手工业产品,以及个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方便的劳务活动和依法不需要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登记的零星小额交易除外。

为落实相关政策,我市结合成都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措施,兼顾登记便利和有效监管,促进我市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意见,成都将放宽市场参与者的工商登记,鼓励和支持市内外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创新性地将网上营业场所即网上商店网站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为提高电子商务经营者工商登记的便利性,《意见》提出放宽电子商务经营者在市场上的登记条件。市内和市外的电子商务运营商都可以在我市注册。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登记他们在互联网上申报的企业名称。除涉及预审批项目的企业名称审批或应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批的企业名称外,电子商务企业还可自行向市市场监管局登记其网上申报的企业名称。

成都发布优化电子商务工作环境的指导意见

此外,营业场所的登记条件进一步放宽。《意见》允许电子商务个体企业将网上营业场所登记为营业场所。注册居住地可以是经营者居民身份证上注明的地址或其惯常居住地的地址。个体工商户也可以将其住所交由相关的住所托管机构托管,并以托管机构的地址作为注册住所。《意见》进一步指出,对于已经注册了线下商业机构的个体企业,可以改为线下商业机构。

成都发布优化电子商务工作环境的指导意见

鼓励各种科目

电子商务虚拟工业园的建设

电子商务发展的主体是平台和平台中的运营商等电子商务运营商。他们的资源整合能力、营销能力、技术和模式创新能力不仅具有很强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而且关系到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它们的数量和质量也决定了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水平。为了扩大和壮大电子商务主体,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提出了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和加大对电子商务运营商的支持和服务两项措施。

成都发布优化电子商务工作环境的指导意见

电子商务是一个生态系统,需要构建一个完整的政府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作为强有力的支撑。为了进一步改善电子商务的生态服务,提高虚拟集群注册的集成化和专业化服务水平,营造更加积极的发展氛围。为了完善服务体系,《意见》明确提出,我市将发展电子商务虚拟工业园,建设电子商务生态服务体系。我市将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建设电子商务虚拟工业园,并将把合格的电子商务虚拟工业园纳入成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给予重点支持。同时,鼓励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服务机构开展“电子商务茶座”、“电子商务学习会”、“电子商务峰会”等活动,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的交流和对接。将有条件的行业组织和服务机构纳入成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给予优先支持。(编者程一新)

成都发布优化电子商务工作环境的指导意见

原标题:我市颁布《优化电子商务工作环境指导意见》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成都发布优化电子商务工作环境的指导意见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zx/3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