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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曾金秋) 1月7日晚在河北衡水桃城区某小区某层发生爆炸。 事故第二天,男张某遥控无人机被拍摄到事故现场上方。 衡水市公安局表示,这种行为影响救援秩序,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这是为了给违法行为者张某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衡水市公安局1月7日晚通报衡水市桃城区黄东嘉园发生爆炸事故。 之后,当地党委、政府立即开展了急救和相关善后工作。 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按照统一部署进行了黄东嘉园现场周边的警戒隔离和秩序维持。 8日上午,违法行为者张某驾驶无人机在事故现场上空进行拍摄,影响正常救援秩序的展开,引起部分民众围困,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

【要闻】河北衡水一小区爆炸 男子用无人机航拍被拘

据通报,张某,男,1986年出生,衡水市桃城区人,摄影和编辑爱好者。 1月7日晚,在WeChat的力矩上得知黄东嘉园事故后,第二天上午开车到黄东嘉园以西300米处,驾驶无人机在事故现场的上空进行了拍摄。 据民警介绍,从无人机存储卡中读取十几张事故现场照片,从动态视频中提取1分钟以上的照片和视频资料,是消防和公安民警的救助、勘查画面。 现在张某被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已经五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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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衡水市公安局获悉,8日上午,事故现场已经被警戒线包围了。 男子在被拘留的情况下远程操作无人机到最上层,越过警戒线,影响了警察的事业。 公安据此拘留行政。

原标题:衡水区爆炸男因无人机航拍被捕

衡水区爆炸双亡一伤

1月8日凌晨,衡水市委推进部透露,1月7日19点30分,衡水市桃城区黄东嘉园10号楼2单元1103室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 经过初步调查,疑似煤气爆炸。 现在伤员正在住院治疗,爆炸原因正在调查中。

表达方式

"处罚是否合理取决于对救援的影响程度. "

北京润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妨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可能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常莎认为本案相关人员扰乱了正常的救援秩序,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了相应的处罚,具体是否合理要看现实情况下该男性对救援秩序有多大影响,确实在严重情况下能给予拘留处罚

关于无人机管理相关规定,据记者咨询,根据年7月11日颁布的《民间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室内运行的无人机、I、ii类无人机、人烟少,在空的非人口密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由驾驶员亲自负责,证明

《规定》还确定了I类无人机的飞机重量和起飞重量均在1~1.5kg之间,ii类无人机的飞机重量在1.5kg到4kg之间,起飞重量在1.5kg到7kg之间。

另外,根据去年9月21日发布的《民用无人飞机系统空中交通管理方法》,民用无人飞机的最大起飞重量在7公斤以下。

来源:成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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