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04字,读完约3分钟
中安在线是警察匪徒的街头枪战,强盗持枪绑架21名人质与警察对峙,1人死亡。 随着强盗的逮捕,非法枪支犯罪组织也逐渐浮出水面。 2月21日下午,六安市中院一审依法公开宣判震惊六安的“3.11绑架事件”,主犯屠家奇被判死缓,其他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3.11年徒刑。
年3月11日上午10点左右,受害者屠家奇携带枪支、子弹、爆炸物等,驾驶面包车行驶到六安市四十家店铺的十字路口时,遭遇交通警察的例行检查,被告屠家奇害怕暴露,开车向城市方向逃走。 执勤的警察开着警车追击。 追到东三路口附近时,屠家奇威胁民警,企图逃跑。 民警继续追击,在追赶国道312号线和东三路交叉路口时,屠家奇驾驶面包车与警车相撞,向警车连续开枪射击,在那里等待红灯的卡车内的乘客被击中腿部受伤(法医认定为轻伤)。
当天上午10点25分左右,屠家奇开车逃到六安市新城路大桥时,被特警支队民警强制停止,屠家奇冲下车劫持了载有4人的过路三轮车与民警对峙。 屠家奇拉着坐在三轮车后面的受害者开枪打死了受害者,后来经过急救治疗无效了。
屠家奇劫持三轮车司机逃到居民家后,从居民家后门逃到皋城路桥下南侧的“千兆网咖啡馆”,持枪网吧内的17名网民作为人质与警察对峙了8个小时。 之后,在民警的建议下,被告人屠家奇于当天18点35分向警察投降。
非法枪支犯罪组织浮出水面了
年4月15日,屠家奇和网上卖给屠家奇的罗帆被六安市金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随着搜查事业的进展,非法持枪犯罪组织逐渐浮出水面,此案相关被告人的背景、相关网、相关枪弹来源更加明确。
屠家奇从2000年4月开始犯抢劫罪,因非法持枪罪连续三次被法院判处徒刑。 2012年,屠家奇刑期届满后,通过网络与同样喜欢枪的罗帆、何伟歆、高斌取得了联系。 从年下半年到事件,屠家奇为牟取非法利益,聚集王丙义、何伟歆等,从罗帆、高斌等人那里分别购买了钢笔火药枪、轮火药枪、秃鹰高压气枪的主要部件、弹头和子弹壳。 屠家奇与王丙义、何伟歆一起在租赁室内,组装打磨部分枪支,加工气枪铅弹和火药子弹,枪和子弹在霍邱县、江西省九江市和湖南省株洲市等地销售。
另三名被告人李晓畅、王明奎、曹军,与屠家奇、王丙义系同乡。 王明奎、曹军分别通过王丙义,从屠家奇以1万元和7000元的不同价格各买了一把火药枪。 年7月10日,王明奎自愿投票,同年7月13日,被告人曹军也自愿投票。
主犯、从犯分别受刑
一审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说,被告人屠家奇枪射击执行民警构成妨碍公务的罪。 拿枪抓人质,组成绑匪。 构成非法制造销售枪、弹药等,非法制造买卖枪、弹药、爆炸物的罪。 罗帆被告等7名被告分别构成了枪支和弹药的非法制造、买卖、弹药的非法持有等。 被告人屠家奇系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应服从其参与或指挥的一切犯罪处罚。 被告屠家奇因抢劫罪受到处罚,执行结束后5年内犯罪,是重罪,因此必须受到重罚。 被告屠家奇绑架多名人质,杀害绑架中被绑架人陈兴全,犯罪极其严重,而且多次是犯罪系重罪,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论罪应判处死刑,但在此忠告后,释放多名人质,向警察 何伟歆等被告人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犯罪的情节、社会危害性,依法各自作出判决。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要闻】安徽六安“持枪劫持人质案”宣判 主犯被判死缓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zx/16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