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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展多年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将面临诸多调整,包括区域布局和区域功能。这是海关总署副署长孙一标20日在国务院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披露的信息。
海关特殊监管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特定区域,在中国海关辖区内实施税收等优惠政策和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多种经营,并接受海关监管。在国外它通常被称为自由贸易区。目前,中国有129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其中12个正在处理中,50多个正在处理中。除青海和西藏外,中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专门的海关监管区域。
下一步是发展特殊海关监管区,海关总署计划整合和优化监管区的类型和数量。
“有六种类型的保税区,即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和跨境工业园区。今后,原则上将它们统称为综合保税区。这就是方向。”孙一标表示,海关总署最近一直在整合。
去年以来,海关总署对41个土地利用率不达标的专项监管区域进行了通报和整改,引导这些区域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高转变。
“特别是对土地利用率低——规划了几平方公里,但只有一小部分已经开发出来,而且大部分土地还闲置着,我们提出了整改要求和黄牌警告。对于那些不改正的人,他们必须带着红牌退出。”孙一标说,目前,一些人整体上已经退出,而另一些人则部分退出。“我们预计,41个地区整改到位后,土地利用率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同时,海关特殊监管的区域分布将有效符合国家战略。据介绍,近年来,围绕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调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发展战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布局不断优化。
根据海关数据,在三个战略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有116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占总数的89.9%。与此同时,这座新建筑正在向中西部和中国东北倾斜。自2015年以来,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新增7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占新增区域总数的63.6%。
“下一步,我们还将考虑海关特殊监管区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之间的联系。”孙一标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许多自由贸易区,与中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相似。中国应实现沿线国家海关的互联互通,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好的措施和制度,实现国际能力合作,形成良好互动。
在调整名单上,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新业态发展也是下一步发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重点。例如,在扩大海关特殊监管领域的职能方面,我们将积极探索试点项目,给予该领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选择地对国内货物征收关税,并根据其地位对货物进行监管。
孙一标介绍说,要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新业态发展,首先是要“长”。“龙”的意思是产业链应该延伸,不仅要有一个制造环节,还要有和售后服务来提高其价值和附加值。第二是要“高”。“高”是核心价值。与国外加工制造行业相比,我们追求的是核心竞争力,所以我们应该向高端制造业扩张。第三,扩大海关特殊监管领域的职能。“有必要扩大特别海关监管区的职能,根据货物的状况进行监管,并有选择地征收关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有条不紊地推动这些工作。”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海关特殊监管区迎多项调整 探索选择性征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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