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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证券集合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

2016年1月4日,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黎[2016]3号)。批准设立全资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经营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和证券公开发行。2016年5月18日,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于2016年8月9日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经营许可证》。

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的公告

根据监管部门的审批要求,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证券经营许可证》后,我公司管理的集体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所有管理人员将由“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变化只涉及集体和特殊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的法律实体形式的变化,不涉及与投资者有关的合同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实质性变化。

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特此提醒投资者。我公司目前管理的所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包括:滨海第一民生价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滨海第二转型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滨海系列稳步推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金海系列双赢第一级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渤海证券郑波资本新三板第一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渤海汇金第二级有限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渤海分类汇金第三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渤海分类汇金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渤海分类汇金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渤海证券汇金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渤海证券汇金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渤海证券汇金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渤海分类汇金1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渤海分类汇金2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渤海分类汇金2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渤海证券汇富量化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渤海分级惠富量化宝集体资产管理计划、渤海证券惠富量化宝集体资产管理计划、渤海证券惠富量化宝三号集体资产管理计划、渤海证券惠富北方分公司量化宝一号集体资产管理计划、渤海分级惠新三号集体资产管理计划、渤海分级惠新六号集体资产管理计划、渤海分级惠新七号集体资产管理计划、渤海分级惠新十号集体资产管理计划、渤海分级定增宝八号集体资产管理计划和渤海分级定增宝十八号集体资产管理计划

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目前管理的所有特殊资产管理计划包括:

都市火电公司电网收费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武清经济发展供水信托受益权专项资产支持计划。

我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各类集合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相关约定,安排了相应的后续处理方案。具体如下:

一、信息披露方法

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设立我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之日起至我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取得《证券经营许可证》之日止,我公司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我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ewww)上发布了两次经理变更提示公告,并向客户和托管人全面通报了经理变更的相关事宜,投资者可进行相关查询。

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的公告

二、客户待遇计划

根据我公司《集体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中关于或有事项的规定,本次变更无需另行签订资产管理合同。不同意更换经理的股东可以在集体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约定的任何开放日自由选择申请退股,经理将充分保障股东的退股权利并给予充分配合。

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的公告

三.经理变更的生效日期

2016年8月10日,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证券经营许可证》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我公司集体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经理由“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欢迎投资者访问我们的网站:www.ewww或拨打我们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6515988进行咨询。

特此宣布。

渤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0日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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