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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碧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6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5月18日,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详情请参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
根据深交所《关于江苏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506号),允许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本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期)始于2016年8月11日,止于2016年8月15日。债券募集总额为30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5.44%,起息日为2016年8月1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批准范围,剩余部分的公司债券将在适当的时候发行。
特此宣布。
江苏碧康制药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7日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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