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498字,读完约21分钟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将于2016年8月4日星期四上午9: 30至11: 00举行

在线投票时间:2016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4日。

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4日上午9: 30-11: 30和下午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3日下午15: 00至2016年8月4日下午15: 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0楼龚浩会议室

3.记录日期: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公司聘请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人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出席会议

1.出席会议的股东概况

共有18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及网上投票,代表178,317,476股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1.418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77,758,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1943%;

共有13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代表558,762股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238%。

2.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

共有14名中小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代表公司598,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98%。

其中,1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了现场会议,共代表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0%;

共有13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代表558,762股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23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上海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会议。

三.出席会议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格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78,315,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500股被否决,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的认真自查和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全部条件。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公司2016年人民币普通股(a股)非公开发行审核计划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投票结果:同意178,315,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500股被否决,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问题数量

投票结果:同意178,315,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500股被否决,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152,831股(含)的股票。最终发行数量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果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股利分配、股票发行、资本公积转股本等除息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投票结果:同意178,315,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500股被否决,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次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4.订阅方法

投票结果:同意178,315,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500股被否决,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所有发行人都以现金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投票结果:同意178,315,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500股被否决,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价格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平均交易价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总交易量),即25.78元。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上市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发行人的购买价格,经股东大会授权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具体的发行价格。

如果上市公司股票从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发生股息、股票发行、资本公积转股本等除息事件,本次发行的储备价格将相应调整。

6.上市地点

投票结果:同意178,315,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500股被否决,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7.发行股票的限制期

投票结果:同意178,315,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500股被否决,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次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股票发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募集资金的数量和用途

投票结果:同意178,315,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500股被否决,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以上是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全部用途。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不能满足相应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解决不足部分。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资金需求的优先性等实际情况进行投资。如果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经用自筹资金投资了一些相关项目,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置换。在不改变上述募集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对上述项目的募集金额和具体方式进行适当调整。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9.本次发行前公司累计利润的分配

投票结果:同意178,315,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500股被否决,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了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的全体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分享。

10.该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投票结果:同意178,315,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500股被否决,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发行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根据新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78,315,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500股被否决,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计划得到了审查和批准。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78,315,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500股被否决,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审议通过了《东艺日盛家装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78,315,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500股被否决,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审议批准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验证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储存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78,315,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500股被否决,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募集的资金将存入公司的专户储存,实行专户管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稀释即期回报及回报填列办法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78,315,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500股被否决,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司认真分析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稀释的影响,并制定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8)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承诺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稀释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78,315,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500股被否决,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同意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稀释即期回报填补办法的承诺》。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 -2018年)股东分红计划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78,315,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500股被否决,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审议通过了东艺日盛家装集团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 -2018年)股东分红计划。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面处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78,315,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500股被否决,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根据公司对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董事会请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处理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计划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具体认购方式以及与发行定价方式相关的其他事项,制定并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并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和提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

3.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提交、报告和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股票认购协议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中的重大合同。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4.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手续;

5.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

6.在股东大会决议的范围内,根据相关证券监管要求,在履行相应的审查程序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

7.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本次发行申请审核的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调整发行计划和募集资金投入,继续办理本次发行;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8.在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和上市相关的其他事项;

9.授权董事会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非公开发行;

10.本授权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的相关事项期间有效。

请股东大会同意,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情况下,董事会将上述授权委托给董事长,但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78,315,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500股被否决,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的如下修改:

原件:“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和室内装饰设计服务。”

现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工程咨询;技术咨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郭浩律师事务所(上海)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V.供参考的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郭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东艺日盛家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东一日升房屋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4日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zx/102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