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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成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县后,努力解决试点工作中的突出困难,进一步推进了这一系统工程。
稳步前进
蓬溪县有关部门认真听取了农民对试点工作的意见,认真讨论了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制定了科学的规划。同时,依托农业取款点和综合金融服务站开展金融业务宣传。此外,坚持自主自愿原则,保护农民权益,确保被转让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获得承包农民的同意,经营权必须归抵押人所有并自愿申请。通过统一的农村产权信息登记平台,可以验证抵押,防止重复抵押和虚假抵押,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变、农业用地不变、农民利益不受损害的底线。该县还创新金融服务以满足主体需求,金融机构结合产权和能力为农民和农村商业实体设计有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
风险可控
农村财产抵押贷款融资是一个新生事物,蓬溪县从三个方面加强了工作协调。首先,探索产权交易的“一站式”服务。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转让、评估和储存的专业化服务机制,建立农村产权评估专家人才库,提供价格指导和风险评估参考。第二,加强政策协调。为加强货币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合作,在为期两年的试点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将重点贷款3亿至5亿元用于支持农业,1亿至2亿元用于支持小额贷款,并加大试点银行再融资力度。聚集政府资源支持涉农企业和金融机构。优先向使用农业支持和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配置金融资源,建立金融机构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专项考核和激励机制。三是建立“1+1+n”的风险分担机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中,充分发挥农业担保的信用增级作用,担保率仅为2.04%。与此同时,4000万元的风险补偿基金已全部到位。如发生不良贷款,贷款银行将与风险基金、担保公司、保险以及存入专门账户的企业各种金融奖励基金共同承担风险。
同时采取多种措施
蓬溪县统一思想认识,处理好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融机构和政府的关系。全县建立了纠纷调解和仲裁制度,通过农村产权调解、县仲裁和司法保障三级纠纷调解机制妥善处理农村产权纠纷。全县还努力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保护金融债权,通过建立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完善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改善农村金融交易环境。
2016年3月底,在彭溪县举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推进会上,中国人民银行遂宁分行与彭溪县政府签署试点工作合作协议,拨付4亿元支农和小额贷款支持彭溪县涉农信贷需求。农业发展银行遂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遂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遂宁分行、遂宁商业银行分别与蓬溪县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总授信77亿元。彭溪农村信用合作社等5家县级金融机构与9家涉农企业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协议,贷款总额为7150万元,并承诺原则上执行基准利率。截至3月底,全县已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9000多万元。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着力解决三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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