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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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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合同》第十九条。“基金收益与分配”规定:“在满足相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年度收益分配不得超过12倍,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与股息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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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及时处理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本基金特定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2)本次分红的确认方式以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通过我们的客户服务中心400-888-0800(免费长途电话费)或95538-6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在股权登记日前一天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16年4月14日15: 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的变更股利支付方式的申请无效。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回报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的投资回报。
(四)股权登记日购买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分红权,股权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分红权。
(5)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投资者如欲了解基金的其他相关信息,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wjaset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免费长途电话费)或95538-6查询相关事宜。
特此宣布。
万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3日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zx/9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