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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2006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办法》,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2008年6月,修订了《办法》。近年来,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在推动证券公司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证券业整体持续稳定运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证券公司组织结构和业务产品的多样化以及相关风险类型的日益复杂,现有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已经难以满足新形势下风险管理的需要。为提高风险控制指标的持续有效性,促进证券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必要对《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的修订,一方面在保持总体框架不变的基础上,调整了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具体规则;另一方面,结合行业发展新形势,通过完善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金的计算公式,完善杠杆率、流动性监管等指标,明确反周期调整机制,提高风险控制指标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完善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金的计算公式,提高资本质量和风险计量的针对性。净资本分为核心净资本和子公司净资本,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统一计入风险资本准备的计算中,净资本不重复扣除。将按业务类型计算的整体风险资本准备金调整为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类型计算。调整后的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金更符合证券公司综合经营风险控制的实际需要,但其计算范围和标准发生了较大变化,指标值也不具有历史可比性。

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完善杠杆率指标,提高风险覆盖率的完整性。将原有的净资产比率债务和净资本比率债务的杠杆控制指标优化为资本杠杆比率指标(表内外核心净资本/总资产),并设定不低于8%的监管要求。

第三,优化流动性监测指标,加强资产负债期限匹配。流动性风险监管的两个指标,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本率,已经从行业自律规则提高到我委的部门规则。

第四,完善单项业务风险控制指标,提高指标的针对性。调整权益证券的计算口径,区分权益衍生产品和非权益衍生产品,结合融资业务的计算口径。

第五,明确反周期调整机制,提高风险控制的有效性。明确了证监会可以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行业风险和市场情况动态调整相关指标具体计算比例的原则要求。

第六,强化全面风险管理要求,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要求证券公司从制度建设、组织结构、人员配备、制度建设、指标体系和应对机制六个方面加强全面风险管理。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净资产比率负债指标由不低于20%调整为10%,净资本比率净资产指标由不低于40%调整为20%。

《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的修订,通过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本率四个核心指标,构建了更加合理有效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进一步促进了证券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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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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