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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8月25日电(记者阿琳娜)记者从25日陕西省高院获悉,陕西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一审公开审理魏南市人民政府前副市长袁军晓受贿案件,袁军晓在法庭上表示道歉、悔罪。 审判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从2005年到2012年,被告人袁军晓利用宝鸡市国资委主任、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上的便利,在有关个体晋升职务等方面提供帮助,由有关人员给予的人民币177元 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件发生后,被告人袁军晓可以如实说明自己的犯罪事实,自主说明组织调查期间组织还没有掌握的违法违纪事实。 被告人袁军晓的亲属自愿归还所有违法违纪所得。

【要闻】陕西渭南市原副市长袁军晓受贿案一审开庭

审判中,检察机关出示相关证据,袁军晓及其辩护人进行质量证明,为双方辩护并逐一发表意见,袁军晓作了最后陈述,在法庭上表示道歉和悔恨。 袁军晓的亲属和各界群众旁听了审判。

根据公开资料,1964年出生的袁军晓在秦川机床厂、秦川机床集团有限企业、宝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宝鸡市国资委工作。 2009年3月就任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年2月就任渭南市副市长。

来源:成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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