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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12月30日电(王哲饰) 30日上午,四川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然判决四川资阳市委原副书记、市长邓全忠受贿案件,被告人邓全忠犯有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了个人所有财产。 扣押、扣押、冻结的财产中,被告人邓全忠用于返还受贿所得赃物和受贿所得赃物的财产合计折合6497.488838万元,对依法上缴国库的被告人邓全忠剩余违法所得及利息1101.555312万元
经审理,被告人邓全忠为四川省成都市副市长、成都市委秘书长、资阳市委副书记、资阳市市长职务方便,为他人整理土地、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项目引进、拆迁
在庭审中还查明,邓全忠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手,先后9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584万余元,社会影响恶劣。攀枝花市中院认为,邓全忠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对于犯罪事实,邓全忠到案后如实供述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系坦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部分的规定,通常应从轻处罚;当庭认罪悔罪,配合侦查机关核实关联财物,积极退还赃款赃物,邓全忠本人和其亲属上缴或抵缴赃款赃物,在量刑时酌情考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要闻】四川资阳市原市长邓全忠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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