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05字,读完约3分钟

在这种近百人丧命的地方,到底发生了什么,还有谁要为这种以“救助”名义的死亡负责? 不管怎样,光是这样是不能撤退的。

年8月8日,15岁的自闭少年雷文锋迷路了。 他父亲雷洪建没想到儿子从深圳住所迷路后,一直向北,离开深圳,经过东莞,被有关部门送到韶关的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 45天后,死于新丰县人民医院。 (《新京报》3月20日)

15岁的少年从家里迷路了,终于在“救助”的过程中死亡,这一悲剧令人悲痛。 半年后,雷文锋的具体死因依然是疑问。 去年12月,炼溪托养中心出具的新丰县人民医院出具的死亡记录显示,雷文锋的死亡原因是“消化道肿瘤”。 但是,孩子的父亲找到新丰县人民医院后,医院给他创造了新的死亡记录,死因增加了“伤寒菌感染和休克”。 正如死因之谜中所隐藏的那样,雷文峰被迷路的孩子“救助”,直到最后死亡,这种奇怪的命运背后还有更大的公共之谜。
根据现在各方提供的消息,雷文峰从深圳迷路,在东莞晕倒被警察发现,被送往医院治疗。 一周后,警察交给了东莞市的救援所。 在这里度过一个半月后,雷文峰被转移到韶关市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 晕倒后,雷文峰进入“公共救助”范畴,多次派遣医生,移交,整个过程似乎在现在相关救助制度规定的过程内。 但是,在这样看起来合理的救助操作下,雷文峰死了。

【要闻】媒体:谁来为“救助”名义下的死亡负责

除了各种表格确认的“适合规格”以外,还有一条新闻。 另一方面,警察交接到救助站的表示,交接时雷文锋不仅说出了自己的名字,还说出了母亲的正确名字。 那么,雷文锋报告了自己和母亲的确切名字后,警察又进行了新闻咨询吗? 为什么没能帮助雷文峰找到自己的亲人? 其二,东莞市救援站“按规定”在东莞电视台为雷文峰发布了专业寻找的通告。 但是,这个范围被严格限定在东莞的告知,到底具备什么样的告知效力呢? 其三,东莞救助站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法将救助人员转移到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履行了必要的监督责任吗? 一位网民在信息和帖子中认为,即使中间环节认真负责,雷文峰也可能不会死。

【要闻】媒体:谁来为“救助”名义下的死亡负责

据记者调查,新丰县习溪托养中心早就有很多问题了。 “年还没有消防证,厨房管理不规范,人员活动少,人均可能在两三平方米左右”,但根据民政部发布的《流浪乞讨机构的托养事业指南》,受托机构“每个托养对象, 根据新丰县殡仪馆的登记册,从去年1月到2月18日的49天内,练溪托养中心送来的死者有20人。 针对这个数字,练溪托养中心的副主任、“监护人”刘凤说:“现在死亡比以前少了。” 除此之外,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还被指出要插手有当地领导人的亲属的“手”,地方民政局甚至会收取“管理费”。 那么这个抚养中心是怎么被选为东莞救助站的? 这样的“委托关系”有异常的交易吗?

【要闻】媒体:谁来为“救助”名义下的死亡负责

每个过程看起来都符合操作规范,体现了各机构之间的联系,从分工到购买公共服务,救助和管理的现代化。 各个机构执行程序,各自的操作被命名为“救助”,但结果与本来目的相反。 或者整个过程中,最无力和心悸。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要闻】媒体:谁来为“救助”名义下的死亡负责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zx/166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