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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杨将通讯员梁学东)昨天在省高院召开了湖北法院发挥审判功能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年1月1日至年3月31日全省法院审理的274起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
荆州市中院审理的被告人钟志明集资诈骗案。 钟志明因上海弘诚钢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企业负债累累,为了骗取资金偿还债务和贷款,答应向同事犯王宏军支付8%的月利率,国王以低于此利息的利率向公安县老乡借款,其中利息差额作为国王的报酬 为了逃避打击,被告人陈凤飞等人还提议、援助王宏军设立投资企业掩盖非法集资行为。
经审计,钟志明、王宏军、陈凤飞、梁智翔非法集资6.92亿元,退还集资5.78亿元,集资欺诈金额1.01亿元。 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钟志明无期徒刑,其他人也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等徒刑。
昨天,省高院的信息发言人介绍,当前我省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房地产、民间投资等行业仍是案件爆发集中行业,但涉及销售服务类案件增多,其中包括医疗、养老等新生业态。往往以投资医院、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人的饵料,引导群众“加盟投资”。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要闻】企业老板骗钱还债 非法集资诈骗1亿多元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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