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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猥亵新娘”的视频一出现,就受到网友的一致谴责,西安警察也要求知情人士通报。 前几天,当地记者得知,由于认识到两个男性,新娘没有试图追究两个男性的责任。 网民义愤填膺,与媒体口头诛伐相比,当事人新娘的“慷慨”有点意外。 为什么“新娘”等恶习今天也有一定的市场? 从猥亵的介绍人的态度中可见一斑。
现在,结婚参加者大多是新人一家的好朋友,对人际关系造成了障碍,即使新娘受到身心伤害,通常也能安静地解决。 在这种模糊语境的纵容下,离婚一步一步地挑战底线,发展成了低俗的丑剧。
如果这次“猥亵新娘”的事情不在网上发酵,参加者事后也会“平安”。 但是,在伤害女性的基础上,公然侵犯和践踏女性的权益是对法治的无视。
由于各种考虑,受害新娘允许猥亵者,但违法属于公域范畴,不会因个人了解而大事化、小事化。 《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都有相关规定。 因此,受害新娘即使原谅猥亵者,当地司法机关也必须依法解决,不能容忍某些人的流氓行为。 触犯刑法,会酌情考虑新娘的了解,但不能改变事情的性质,两个男性应该依法追究责任。
事实上,在防止低俗、猥琐的婚姻问题上,作为“东道主”,新人一家应该发挥重要作用,喜事热闹是人之常情,但积极防止事态失控,甚至滑入违法犯罪边缘也是主人的责任。 以本案为例,变成这样,新人一家的不自然和后悔恐怕无法预料。
但是,毕竟,新娘的伴郎在一些地方越来越激烈,可能和法治有很大的关系。 为了抑制低俗的结婚现象,需要法律制作“牙齿”,防止破窗效果。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要闻】“猥亵伴娘”事情伴娘原谅了猥亵者 但法律不可轻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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