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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了解到,财税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明年将适时启动增值税立法,个人所得税改革即将展开。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先行者”,2016年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释放出许多严峻信号。几天前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2017年要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落实和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责任分工改革,加快制定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总体规划,及时提出完善地方税收制度的方案。
围绕现代税制建设,本轮改革的内容可以概括为“六税一法”。有专家表示,中国税制演进基本方向的关键在于税制结构的优化。税制结构优化的特点决定了它必须是“增与减”。
其中,营地改革试点于今年5月1日全面启动;作为最大的减税措施,今年1月至11月营改增带来的整体减税已达4699亿元,预计全年减税规模将超过4700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12月2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举行的媒体吹风会上表示,改革阵营的减税是实实在在的钱,2017年改革阵营的减税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关于2017年营改增的减税效果,王军回应称,减税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这主要是由以下三个客观因素决定的:一是明年四大行业将有四个月的减税。徒步旅行;二是根据营改增政策,2016年纳税人购买的房地产可以在当年扣除60%,剩余的40%将与下一年购买的房地产的60%的可扣除部分一起扣除,所以减税的规模会更大;第三,随着政策和征管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企业对税收制度的适应性越来越强,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扣除额将明显增加。
财政部内控委员会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表示,虽然营内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超出了预期,但改革仍在继续。为了取得更好的效果,营的改革应该进一步优化。
关于营业税改革趋势,财政部近日在《关于完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的批复》(摘要)中表示,将适时启动增值税立法,进一步降低税率。
除了难民营的改革之外,作为间接税的消费税、资源税和环境税的改革任务也在按计划进行。值得一提的是,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2月25日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这是中国第一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单向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生效。
相比之下,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这两种直接税的改革进展相对缓慢。然而,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尽快完善地方税制”的建议,外界将其解读为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社会关注的税制改革将会加快。
其中,税制改革迫在眉睫。财政部近日表示,已形成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将积极创造条件,为个人所得税改革提供有力支持。
在财税体制改革的三大任务中,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和深化税制改革取得了一些进展,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被认为是改革中最难的“硬骨头”。
今年4月30日,作为增值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分成方案正式出台。作为未来2-3年的过渡计划,从增值税全面试点改革之日起,中央和地方收入将在2014年基础上再按增值税50/50的增量进行分配。
专家普遍认为,这显然是一个有利的措施,以弥补改革阵营后空的地方财政赤字,并在过渡意义上考虑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利益。
今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在2017年,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应该进行改革。在此基础上,加快制定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的总体规划,及时提出完善地方税制的方案。
中央党校经济学教授李表示,明年政策的重点将是如何调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财税体制改革步入“深水区” 个税改革箭在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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