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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2017年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改革将包括五个方面
近一两年来,中央企业兼并重组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一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热点话题。相比之下,市场对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关注较少。
12月17日,在中国上市公司第12届董事会“金圆桌论坛”暨“金圆桌奖”颁奖仪式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本运营与收入司司长李兵透露,下一步将出台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文件。
李冰认为,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去年发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从国有企业实际出发,以建立和完善产权清晰的企业为方向,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制度和机制,依法规范权责,按职能分类抓重点,进一步完善责任分明、运行协调、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应该说,这个任务很艰巨,主要有三个方面。”李冰说,首先是规范各治理主体的权责。根据改革要求,有关方面正在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文件,包括进一步推进股东监督方式的转变,实现以资本经营为重点的转变。
其次,董事会应进一步落实其职权范围,管理者应进一步促进活力的释放,监事会的有效性应进一步提高。李冰认为,要切实落实和保障董事会依法行使的重要决策权,选人用人,保证管理层的自主权,明确法定授权,任何政府机构不得干预。针对深化和规范董事会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应进一步规范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行使行为,理顺委托代理关系,有效解决少数董事会形同虚设的问题。
最后,在推进下一步规范董事会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是提高董事履职能力,研究解决外部董事来源不足的问题,积极拓展董事来源,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运行机制。
对于即将到来的2017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主任褚徐平认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改革将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加强国有企业党建;第二,探索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第三,推进董事会授权改革;第四,探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公司治理机制;第五,探索劳动和资本相结合的新型公有制。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国资委:下一步将出台国企法人治理结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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