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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讯(编辑赖)福利事业已经到来,成都市旧住宅电梯安装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编者从官方网站成都市政府获悉,成都市发布了《关于做好成都市既有居住建筑独立电梯安装工作的补充通知》。
《补充通知》建议将2008年7月1日之前竣工的4层和5层非单体多层既有居住建筑独立增加电梯纳入20万元/套的政府补贴范围。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与6层及以上既有居住建筑独立增加电梯一致。
根据去年成都市实施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既有居住建筑电梯独立增配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成都市既有居住建筑电梯独立增配政府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既有居住建筑电梯增配补助范围界定为“建设资金及运营、使用、 国有土地6层及以上、城镇非单一产权的既有居住建筑增加电梯所需的维护和管理经费主要由业主承担”。 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增电梯项目,区(市)县政府将给予业主20万元/台的补贴。
该《补充通知》将扩大补贴范围,将“2008年7月1日前完成的非单一产权的4层和5层多层现有房屋”纳入补贴范围。《补充通知》还提出,受增电梯影响的相关当事人以其真实姓名提出书面异议的,社区居委会应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社区居委会可以通过司法渠道引导相关业主解决问题。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成都的4层和5层旧住宅楼也可以获得每部电梯20万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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