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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福建省天然气门站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在福建省开展天然气门站价格市场化试点改革,即西气东输福建省天然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这也是国家发改委自去年10月以来发布的第六份天然气体制改革文件。如此密集的政策发布频率无疑增强了市场对天然气价格改革计划的预期。
推进天然气市场定价
《通知》要求福建省物价局完善天然气销售价格管理机制,合理安排销售价格;根据《关于加强地方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降低企业燃气成本的通知》,降低燃气供应水平,加强全省输配价格监管,降低燃气成本;研究制定应对天然气源价格异常波动的方案,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及时完善针对低收入群体的天然气价格政策和社会救助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不会因天然气价格波动而降低生活质量。
同时,中石油(601857,BUY)天然气集团公司应积极配合福建省做好试点改革工作,加强与用气企业的沟通,妥善协商确定具体关口价格。积极推动西气东输福建段天然气进入油气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尽可能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实现价格公开透明。
在这方面,市场普遍预期将来会有更多类似的试点项目。这一点在通知中得到一定程度的确认。《通知》要求“福建省物价局和中石油要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妥善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总结分析改革试点的经验和问题,为全面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创造条件。”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刘奕君表示,按照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总体思路,相关改革政策的制定者倾向于在政府监管下逐步由市场决定。近年来,市场需要一种灵活的定价机制,并且根据供求关系,一些企业已经开始实施差异化定价。
总体改革计划即将出台
无独有偶,国家发改委上周发布的《关于推进化肥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也赋予了市场在天然气价格机制中的决策地位。根据该文件,从11月10日起,中国化肥气的价格将全面放开,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同时,鼓励化肥气进入油气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实现价格公开透明。
化肥气价格全面放开是天然气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意味着向市场化目标又迈进了一步。从定价范围来看,除了城市燃气门站的陆上管道燃气价格外,其他所有用户的燃气价格均已市场化。在燃气消费方面,除了少量与民生相关的住宅燃气外,占总消费量80%以上的非住宅阀门站的价格主要由企业自主协商确定。
事实上,自10月份以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先后出台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关于明确储气设施相关价格政策的通知》、《关于做好2016年天然气冬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这些文件都是围绕天然气价格市场化进程紧密展开的。
在这方面,分析人士普遍预计,天然气系统改革的总体规划已经出台。下一步,有望按照“中间管理”的思路,加强对主管网和配网的成本监管和考核,实现燃气价格市场化。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天然气体制改革 总体方案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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