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549字,读完约4分钟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计划基本情况:2016年5月24日和2016年5月25日,公司发布了《控股股东宝泰集团增持公告》和《控股股东宝泰集团增持补充公告》。本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集团有限公司(「宝泰集团」)计划于未来3个月(自2016年5月23日起)通过华融证券华正护航第一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加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2%(包括2016年5月23日增加的部分)。
●增资方案实施:本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集团于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8月15日,通过华融证券华正虎威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本公司430.2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
2016年8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宝体集团通知,宝体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经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的基本情况
(1)持有主体名称
本次增资计划的主体是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集团。
(2)本计划实施前,宝泰集团持有公司236,826,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4%。
(三)主体增持计划在本计划实施前12个月内完成
2015年7月9日和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和《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本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集团计划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增持股份,计划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1.9%,不高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2%。2015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控股股东持股计划的公告》。截至2015年8月25日,宝泰集团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8,599,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86%。上述增加宝体集团股份的计划已经实施。
二、增加计划的主要内容
宝泰集团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支持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宝泰集团计划在未来三个月(自2016年5月23日起)通过华融证券华正护航第一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股份。累计增加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2%(详见2016年5月24日、2016年5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控股股东宝泰集团增加公司股份公告》和《控股股东宝泰集团增加公司股份补充公告》。
第三,实施增持计划
自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8月15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集团通过华融证券华正护航第一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430.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增资计划实施前,宝泰集团持有公司236,826,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4%。本次增资计划实施后,宝体集团持有公司241,129,2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4%。
保泰集团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第四,增加持股的承诺
宝泰集团承诺在持股期间和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V.律师的验证意见
北京冠希(xi)律师事务所就此次增持出具了《关于宝鸡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宝体集团拥有实施此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具有即将发生的信息披露行为;宝体集团增持股份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依法可以免除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形,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宣布。
宝鸡钛工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7日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宝钛集团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zx/11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