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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涉案金额:2016年7-8月累计诉讼金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6.21%。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准则计提坏账准备116,572,300元(未经审计)。
一、诉讼概况
厦门夏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2016年7月至8月累计诉讼金额为人民币190,973,000元,占本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21%。具体诉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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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杭州夏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经销商,长期拖欠公司货款。但是,经公司多次催款,公司仍未实现有效支付。2016年6月25日,公司正式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杭州夏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和资金占用费合计人民币75,623,600元。要求刘洪平、赵元南、冀永春、黄、刘伟、侯杰、、王军、牛、岳新春、、、张艳承担连带责任,其中刘伟、侯杰、、王军、牛的最高责任限额为1500万元。2016年7月1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一审尚未判决。
2.吉林金日工程机械经销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经销商,长期拖欠本公司款项,但经本公司多次催收仍无法实现有效支付。2016年7月5日,公司正式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吉林金日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和资金占用费合计人民币1843.67万元,并要求张鸿铭、王红杰承担连带责任。2016年7月7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一审尚未判决。
3.营口怡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经销商,长期拖欠公司款项。但是,经公司多次催促,仍无法实现有效支付。2016年7月8日,本公司正式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营口怡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和资金占用费合计人民币1237.45万元,并要求夏萍、苏美琪、苏启枫、杨宇承担连带责任。2016年7月8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一审尚未判决。
4.大连何新夏工机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经销商,长期拖欠公司货款。经公司多次催款,仍无法实现有效支付。2016年7月11日,公司正式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连夏工机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及资金占用费合计人民币12,827,300元,并向冯、、冯佳仁、林平义提出诉讼。2016年7月11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一审尚未判决。
5.陕西夏工工贸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经销商,长期拖欠公司款项,经公司多次催款仍无法实现有效支付。2016年8月9日,公司正式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陕西夏工工贸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和资金占用费合计人民币6267.69万元,并要求张树勋、孙建武、、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6年8月9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一审尚未判决。
第三,这次宣布的诉讼对公司当前利润或未来利润的影响
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本着审慎原则,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准则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16,572,300元(未经审计)。鉴于上述诉讼尚未判决,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当前利润或未来利润的影响程度。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特此宣布。
厦门夏工机械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7日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涉及诉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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