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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8月17日
1公告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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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2.每日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处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具体处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宣布暂停申购和赎回的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出现新的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开放日和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处理时间,但该调整应在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每日订阅业务
3.1认购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网点购买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单笔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购买费,下同)。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已在直销中心登记该基金份额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该基金份额初始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者如想转到直销中心进行交易,受直销中心各种基金份额最低限额的限制。当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换为基金份额时,不受各种基金份额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我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的基金申购业务不受直销中心最低单笔申购金额的限制,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为1000元。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
投资者可以多次购买,个人投资者累计持股没有上限。
3.2订阅率
3.2.1前端费用
(1)投资者购买a股基金份额时,需要支付认购费。
该基金对通过基金经理的直销中心和其他投资者购买a股的养老金客户采用不同的认购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a股的养老金客户认购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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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者购买本基金a股的认购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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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的丙类股不收取认购费,但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丙类股销售服务费按丙类基金前一日净资产值的0.4%的年利率计提。
基金认购费由基金购买人承担,不计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营销、销售和登记费用。
股息自动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认购费。
3.2.2后端费用
该基金尚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如果基金未来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进行公告。
3.3其他与认购相关的事项
不
4每日赎回业务
4.1赎回股份限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进行赎回时,每份基金份额不得少于一份赎回申请。本基金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一股。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在单个基金账户中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足一个时,登记机构可以自动对剩余的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
4.2赎回率
该基金的赎回率随着持有时间的延长而降低。如果投资者在一天内有多次赎回,适用的利率应根据单次赎回单独计算。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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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当赎回a股股份时,如果股份持有时间少于30天,赎回费用将全部属于基金财产。如果股份持有时间超过或等于30天但少于365天,赎回费用的25%将属于基金财产,其余将用于支付营销、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丙类股赎回时,如果连续持有不足30天,赎回费用全部属于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不
5每日转换业务
该基金尚未开设转换业务。
如果基金公司将来开办转换业务,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公司的合同进行公告。
6 .定期固定投资业务
基金尚未开设定期固定投资业务。
如果基金公司未来开通定期固定投资业务,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公司的合同进行公告。
7基金销售组织
7.1场外交易销售组织
7.1.1直销组织
(1)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7楼
授权代表:陈光明
电话:(021)33315895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人:廉迪
公司网站:www.dfham
(2)网上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经理公司的网站(www.dfham)和经理指定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和管理员指定的电子交易平台,在与公司就网上交易达成相关协议、接受公司相关服务条款、了解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可通过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户和认购。
7.1.2场外代理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费阳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29层
法定代表人:潘新军
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人:胡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
(3)招商银行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季晓辉
电话:(010)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吴斌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义
电话:021-38637673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公司网站:www.bank .平安
中国光大银行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街25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10-63639739
传真:010-63639132
联系人:穆新新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站:www.cebbank
(7)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殷诚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殷诚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于今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唐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公司网站:www.bankofshanghai
上海田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楼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天华信息科技园南区3c座7楼(田甜基金)
法定代表人:事实上,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胡月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站:http://www.1234567/
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何茹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扬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
(10)珠海米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包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楼12层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文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
(11)上海豪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层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211842
传真:(021) 68596916
联系人:林晃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
7.2现场销售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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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6年8月18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销售机构和指定网点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布基金最后一个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请注意投资者。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解释基金公开认购及赎回的相关事宜。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16年5月11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的东方红汇力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东方红汇力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红汇力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量化限制。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
3.基金公开申购和赎回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入。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5.咨询方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公司网站:www.dfham
特此宣布。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7日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zx/114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