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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券承销过程中,华金证券有员工脱离内部控制制度,修改评级报告,损害评级工作的独立性]
华金证券直接参与了债券承销中信用评级报告的修订,这在作为中介的行业中引起了激烈的讨论,损害了评级工作的独立性。
“评级机构应根据尽职调查程序独立向发行人提供评级结果。企业可以尽力展示自己的优势,争取更高的水平,但经纪人不得干预评级机构的判断,更不能直接修改评级报告。”上海一家经纪公司的债券承销商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华金的做法显然不符合规定。在这方面,中国证监会还对6个月内不接受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这一轮检查实际上是在今年7月进行的。当时,中国证监会组织部分机构对证券公司债券业务进行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选择债券承销业务增长较快的中小证券公司作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其制度建设的完整性、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尽职调查的充分性以及债券承销和委托管理业务的合规性。
个人不当沟通违规
11月4日,中国证监会在通报券商债券业务专项检查时表示,一家中小券商因“直接参与信用评级报告的修订,损害评级工作的独立性”,被暂停承销公司债券6个月。几天前,上海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披露,该券商是华金证券。
上海证监局11月4日下发的《关于华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相关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申请文件的监管办法的决定》中称,经调查,华金证券债券业务项目组人员通过私人电子邮件与评级机构人员进行了不适当的业务沟通,脱离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评级报告相关注释的修改实质上改变了评级报告的部分书面表述,不符合中介机构独立履行职责的市场秩序。
“经纪人是承销商,分为主承销商和副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全部合并,作为中介向企业发行债券。发行人通过我们的平台编辑和上传了一些资料,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资料,发挥了这样的作用。”北京一家中型券商债券总部的一位人士向《中国商报》记者解释道。
根据规定,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及时披露债券存续期间可能影响其偿付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债券信用评级的变化是重大事项。
根据监管机构的声明,华金证券部分员工在债券承销过程中脱离内部控制制度,修改评级报告,损害了评级工作的独立性。
“评级工作的进展在经纪协会和评级机构之间进行沟通,以便控制项目的整体进展。在此过程中,华金与评级机构相互熟悉,并干扰评级工作的进展和评级报告的内容。”上述上海证券公司的债券承销商认为。
然而,一些业内人士分析,华金证券并没有影响评级的初衷,可能只是用私人邮件与客户沟通。
经纪人不能仅仅站在发行人的立场上
上述上海券商的债券承销商也承认,也有经验丰富的券商知道如何展示自己的优势,提高自己的评级,但很少直接参与评级报告的修订。
该报还了解到,一个行业的观点是,证券公司寻求提高发行人评级的做法是该行业的常见事件,而不是个别事件。根据这种观点,“从承销业务的角度来看,有必要做一个评级组织和协调,它不属于操纵评级。”
“当发行人和经纪人选择评级公司时,他们有时可能会选择不太严格的评级公司,这样他们就可以被评为尽可能高的评级。有些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客户非常严格。例如,人们说他们想要aa评级,但他们只能给出一个aa-”北京一位公共债务基金经理表示。
“如果你评估aa,它将很容易发送,但如果你评估aa-,它将不容易发送,而且利率将很高。你说经纪人不可能作为袖手旁观的总协调人。此外,它对评级不是很严格,有时也很灵活。为什么有时候当你看评级委员会的评级报告时,会有几个人一起投票赞成什么级别,而且可能会有分歧。例如,对于aa,4人通过,3人不通过。”基金经理分析说。
“根据监管要求,现在经纪人也是债券的受托人。这样,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它与银行站在一起。”不过,上述来自北京中型券商债券总部的人士也告诉记者,承销商不仅站在发行人的角度,也是在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6月暂停,无法接收新业务
事实上,去年9月,中国证监会派出各证监局对辖内分支机构的债券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根据总体部署和辖区特点,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人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公司财务会计、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截至去年12月初,6家证监局已向8家发行人和2家中介机构发出了3封监管警示函和8封监管关注函。
今年7月,中国证监会进一步组织部分派出机构对证券公司债券业务进行专项检查,并选择债券承销业务增长较快的中小证券公司作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制度建设的完整性、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尽职调查的充分性、债券承销和委托管理业务的合规性四个方面。
在检查过程中,中国证监会还发现,证券公司债券业务仍存在问题:尽职调查不足;工作文件不完善;投资者适宜性制度未得到有效实施;主要有五个方面:记账和档案管理不严,委托管理不到位。
检查中发现,华金证券存在内部控制不完善、直接参与信用评级报告修订、损害评级工作独立性等问题。
根据规定,2016年11月4日至2017年5月3日,上海证监局决定暂不受理华金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相关行政许可申请文件。
“暂停6个月后,华锦债券承销业务的文件将不再被接受,影响是一些业务可能不会被推得这么快。原来的工作还在继续,新的业务无法开展。”一位未透露姓名的经纪公司官员也表示。
此外,中国证监会对未有效实施投资者适格制度、未勤勉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证券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发出警示函;对于尽职调查、记账备案、工作底稿管理等方面存在普遍问题的其他证券公司,派出机构将进行沟通,提醒其及时整改。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华金受罚折射债券承销暗门 券商独立性遭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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